第1个回答 2009-11-13
你消费安全了吗?
新闻类 2009-04-29 11:58 阅读21 评论0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食品安全
(主持人)食品安全近年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记者今天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将在大型商场、超市全面推广“食品索证索票电子监管系统”,在小食杂店推行“一票通行”制度,真正做到食品可溯源、可监管,确保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请听报道:
据市工商部门统计显示,一年来我市“12315”共接到电话及来函、来访10万多件,处理率达百分之九十八,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其中,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排在前列。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孟传弟告诉记者,去年以来,他们特别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尤其是“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市工商部门为全力营造放心、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
(录音)“我们主动抽检抽查对食品抽了9000多个批次,其中不合格也比较多,有200多个批次,对不合格产品,还通过媒体公布公示,发了二十几期的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对哪些品牌那些产品不好,米面消费者购到劣质的食品,确保老百姓食品安全。”
作为食品安全流通的监管部门,我市工商部门在各大商场、超市陆续建立了“12315”食品检测联络员,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并予以解决。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孟传弟介绍,去年文成县在各大商场超市试行了“电子监管”活动,今年计划在全市铺开。
(录音)“在大型商场超市,推行开展创建百家安全示范商品超市活动。我们将推行电子监管,安装电子监管和查询系统,到时候,消费者可以在大型商场超市现场可以查询可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除了大商场、大超市,工商部门还将对遍布全市各地社区、街道、村庄的小食杂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通过实施“一票通”制度,从源头把好食品安全关:
(录音)“今年开始实行食品批发流通一票通制度,也就是说,没有一票通,食品就不能进,也不能卖,也就保证消费者在小食杂店买过来的食品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过来的,这也能保证食品的安全。”
消费咨询
(主持人)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午,我市工商、房管、消费委等部门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在市区松台广场开展纪念活动。消费者不仅可以现场投诉、咨询,还能学到如何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请听报道:
(现场咨询声音)……(压混)
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在一片明媚的阳光中举行。来自工商局、消费委、房管局等数十个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在现场设点,围绕“消费与发展”的主题,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服务。鹿城区消费委秘书长卢放:
(录音)“工商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咨询,咨询主要是法律这一块,然后现场受理投诉,第二部分,消费自愿者队伍,以及有关企业组成消费服务队为市民服务,第三块,工商食品快速检测车,在现场直接为消费者进行现场检测,第四块,法律知识的现场解答。”
卢放表示,“消费与发展”是创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环。消费者既要懂得如何科学合理地消费,同时面对各种侵权行为,又要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录音)“通过宣传活动,让大家都知道,宣传的常识,提倡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节约消费,环保消费,这种消费理念。学习一些消费知识,然后掌握一些维权技巧。”
据了解,我市各县市区也设立了分会场,开展“3-15”宣传活动。
蛋糕券限期
(主持人)从商店里买来的消费券,一不小心过了期,商家拒绝接收,消费券变成了废纸。这样的事情相信不少人都碰到过。那么商家是否有权拒收过期消费券呢?让我们一起去“3-15”活动现场,看看工商部门对一起此类消费纠纷是怎样处理的。
消费者杨女士上午赶到松台广场“3-15”活动现场,向鹿城区工商局市中工商所反映,2007年9月,她从市区的“元祖”蛋糕店里买了上千元的消费券,赠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当时没太注意券上标出的使用期限:
(录音)“元祖哪个东西是挺吃的,我们温州只有一家店,温州有家店开起来,我高兴极了,买了票送给亲戚啊朋友啊。”
到了2008年,杨女士偶尔听亲戚们提起,说这个券已经过期不能用了。这让杨女士既尴尬又郁闷,毕竟这些消费券是自己花钱买的,店家不收自己就太划不来了。杨女士认为,这种由消费者自己花钱买的券,商家不应该限定使用期限。带着这样的想法,她与“元祖”蛋糕店进行了交涉,但是事情始终未能得到解决,一直拖到了今年“3-15”。
(录音)“到了春节,想去买的时候,他说已经过期了,不同意吗?他说到总部以后签个意见,解决解决,2008年没有解决吗?现在说都是没有用了,我们才来投诉的。”
碰到类似情形的不只杨女士一个,在上午的“3-15”活动现场,记者就看到好几位市民拿着一大把过期消费券,来找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那么,商家是否有权拒绝接收过期消费券呢?鹿城区工商局市中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温兴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券上写有使用期限,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但商家单方面对消费者做出限制,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录音)“最主要是单方面,不行,限制时间是不允许的,必须双方协商以后,可以现金购买卷要退的,这个无条件应该要退的。是一个霸王条款,是一个格式的,赠送的也是一样的。”
市中工商所现场受理了杨女士等人的投诉,工作人员陪同几位消费者来到“元祖”蛋糕店,进行协调处理。蛋糕店负责人表示,他们的总部在上海,温州只是分店,因此他们需要将情况上报总部,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2个回答 2021-03-17
给你点材料,自己写吧,这样讲起来更合自己讲话方式。
一、食品放心工程
2003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了“全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是对老百姓日常饮食的七大类食品(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进行治理整顿,严格控制源头,打击假冒伪劣,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2004年9月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二、警惕劣质食品危害人体健康七注意
1、注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要齐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2、注意选择购买已获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有机食品、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从2004年4月1日起,国家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五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
3、注意食品成分表中标明的成分。食品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食品的生产、营养等成分,表明食品的特性,有些食品成分还要标明添加的其他物质。
4、注意提高对劣质食品危害性的认识。消费者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购买价格低廉的劣质食品,要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产品,并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商场、店铺购买,同时要注意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坚决不要购买、食用劣质食品。
5、注意加强对食品质量相关常识的认识。广大消费者要学会利用各种直观方法辨别食品质量,同时,要注意掌握各类食品质量方面的相关知识。
三、食品安全12守则
1.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店、超市和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去购买食品。
2.尽量选择有品牌、有信誉、取得相关认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
3.不买腐败霉烂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慎重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
4.不买比正常价格过于便宜的食品,以防上当受害。
5.不买不吃有毒有害的食品:如河豚鱼、毒蘑菇、果子狸等。
6.不买来历不明的死物。
7.不买畸形的和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鱼、蛋、瓜、果、禽、畜等。
8.不买来源可疑的反季节的瓜果蔬菜等。
9.不宜多吃国家卫生部提醒的以下10种食物:松花蛋、臭豆腐、味精、方便面、葵花籽、菠菜、猪肝、烤牛羊肉、腌菜、油条。
10.购买时查看食品的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和条形码,查看生产日期的保质期。对怀疑有问题的食品,宁可不买不吃。购买后索要发票。
11.买回的食品应按要求进行严格的清洗、制作和保存。
12.厨房以及厨房内的设施、用具按要求进行清洁管理。
四、消费者免受保健品虚假宣传八招
1、查看拟选购的保健食品有无卫生部批准使用的保健食品标志和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外包装和说明书所标注的保健功能,是否与广告宣传的功能一致,是否多说了功能。
2、凡声称有治疗、辅助治疗、保健、预防作用需口服的产品,如果是具有治疗或辅助治疗作用的,外包装上应有“药准字”或“药健字”批准文号;具有保健、预防作用的,应有“卫食健字”的批准文号。
3、不要相信广告里的绝对性用语;不要相信张三、李四食用结果如何有效的证言。
4、不要轻信大腕明星在广告里的宣传。
5、不要信“穿白大褂”的广告语。穿白大褂的不一定就是医务工作者。
6、不要相信任何百分比。比如:吸收率、沉积率、使用率、有效率、治愈率……等等。
7、不要听信电视直销中没有卫生批号的“保健品”的宣传;电脑技术可以任意改变屏幕中演员的高、矮、胖、瘦、美与丑。
8、不要轻信美容院兜售的“美容”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美容”保健食品,在美容院最容易买到。
五、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的概念表述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六、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的污染
第3个回答 2009-11-13
你不组织吧!(*^__^*) 嘻嘻…… ,11.8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