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权暂时没收我的MP3吗?

学校里面规定了,学生不给带MP3……我承认。
但是我并没有在上课听,我只是在下课的时候无聊听了一会,没有打扰到其他人。这时候老师进来了,看到我在听MP3,然后就把我的收走了,还暂时不还给我,说要等到期中考试以后。
她有这权力吗?为什么?
答案好的我追加!谢谢!
请说详细些,谢谢谢谢!
申明几点
1.她说是到期中考试以后才还,并不是永久不还,她有这样的权力吗?
2.我说的下课时听是在学校,一节课和另一节课之间休息的时间听的
谢谢
再补充一下。我学习很好,只是爱听音乐而已
还有,其实我并不是自己在听,而是借把同学听同学听的时候被老师看到了
开始不想把情况弄复杂,因此说是自己在听

请大家从法律的观点来说,谢谢,我要的是硬道理

绝对没有。。。
第一: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 :手机是属于你的私有财产,你对该动产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并且他人不得侵犯。所以老师无权占有你的私有财产。

第二: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你可以要求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第三:对于学校的规定,首先学校规定的只是不能带手机,并没有赋予老师没收学生财物的权利,老师可以批评教育,但没有依据这样做。假设你的学校规定说老师可以扣押学生财物的话,则该条规定明显违法。《物权法》属于国家民法体系,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学校规定属于一般的道德行为守则,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五: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生活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补充法条: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了教师的6项权利,可没有“没收权”这一说;第八条第五款反而规定了教师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

可以先与其进行交涉认错,如果他坚持不还甚至可以上诉。。包你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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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1
没有权力~~
他只能让你不在他的课堂上听~~
其余时间他不能拥有~~
那是谁的东西很分明~~
他是非法暂用他人财产~
理论上来讲是没有权利的,这属于个人财产。其他人是没有支配权利的。但是你也别把事情做的很绝。找个时候说说好话要回来吧。应该没有的吧,许多学校有这种规定的,而且许多老师也有过这种行为,说不出来是不是有权利,她只是为了不影响到你们学习才这样的,老师这样做,家长也大多是赞同的,久而久之,大家就都认同了这种做法,你突然问有没有权利,估计就算是专业人士,都未必清楚~ 应该没有的吧,许多学校有这种规定的,而且许多老师也有过这种行为,说不出来是不是有权利,她只是为了不影响到你们学习才这样的,老师这样做,家长也大多是赞同的,久而久之,大家就都认同了这种做法,你突然问有没有权利,估计就算是专业人士,都未必清楚~ 不要跟他来硬的,即使他没有权力,也不要理直气壮的冲撞老师,这样他会觉得你根本不把他放眼里,最好主动认错,写份检讨,说你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该玩这些东西,并说明老师这样的举动你完全理解,是为你自己好,学习压力也很大,听MP3完全是为了课间放松,这并不影响你学习。等等,多拍拍老师的马屁,嘴甜些,可能你说这些的时候他表面是还会很严肃,但心里也会很高兴的说:孺子可教也。
看来你真打算跟老师较劲了,明说吧,胜算不大,即使你用强硬的办法让你老师说自己错了,毕竟以后你还要面对他,你成绩很好,觉得老师更应该向你这边,不要忘了,老师是很要面子的,不要让他下不来台。
第2个回答  2009-11-11
无权!标的物所有权归你所有。
学校没有没收、扣押学生财物的权利,因为违反《民法通则》私人财产(书)神圣不受侵犯的的规定,即扣押与没收,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有授权的部门才可以行使,法律并没有规定学校可以没收、扣押学生财物,因此是违法的。
按照法律规定没收是一种行政处罚,必须由执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老师既不是行政执法人员,也没有法律依据,无权没收公民的财物,他们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到教育局投诉,甚至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通常会采取一些管理手段。有些学校会搜查学生的物品或者暂时扣押学生的手机、游戏机等,有些学校甚至出现教师罚学生款的情况。在一些教师看来,这是很正常的管理手段,事实上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所以从法律意义来说,在没有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老师是没有权利没收学生物品或“代为保管”的。

多的字就不多说了,反正是没那个权利的。 但是是否需要和你的那位“好”老师争执,要看你自己了,别把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烦恼。
第3个回答  2009-11-11
没权利,
这叫明抢,而且如果说是为了你,但是你学习很好.听歌根本影响不到你~
有人说秉公执法,老师根本不是执法者,执法证拿出来我看看,就象大马路上的协警一样,只能警告,建议,没收不行~~~
第4个回答  2009-11-11
其实老师还是有这样的权力的!因为学校有着这样的明文规定。

老师遵从校规没收你的MP3,其实不是非法占有。所以法律来说不犯罪!

而且现在老师通用的也就是这种手法,你不必看不开,去跟老师说说好话。

而我曾经被收过电子词典,去跟老师道个歉,态度好点,说不定他会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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