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把美国当作殖民地

如题所述

第一个北美大陆的英国殖民地建立的标志是1620年11月21日英国102名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到达马萨诸塞湾科德角普罗温斯顿港。在来到北美之前,他们在船上签署了一份名为《五月花号公约》的文件,这份文件奠定了北美殖民地的地位基础,即以“民众自治团体”的名义,通过自己的公意决定集体行动,在弗吉尼亚北部开辟殖民地,并遵从英王和英国的统治秩序,但不代表英王的权威可以强加给他们。这就是第一个北美大陆殖民地弗吉尼亚的开始。
从17世纪初到美国建国之前100多年时间,英国在北美一共建立起13个殖民地。北美13个殖民地都有相对独立的政治体制。按照它们与英王的不同关系,可分为三种类型:自治殖民地、业主殖民地和王室殖民地。
自治殖民地如罗得岛、康涅狄格。这类自治殖民地由英王直接向殖民地颁发特许状,总督由当地议会选举产生,经英王批准,任期一年。议会采用两院制,议员均由自由民选举产生。法官由总督和参事会任命。
业主殖民地如马里兰、特拉华、宾夕法尼亚。这些殖民地是英王封赏给他的大臣或大贵族(即业主)的。总督由业主挑选,经英王批准后任命。除宾夕法尼亚之外,马里兰和特拉华都采用两院制议会。上院由英王或业主任命,下院由自由人选举。法官也由总督和参事会任命。法律一般须经英王批准。自治和业主殖民地都承认英王的宗主权,每年要向英王缴纳象征性的租税。
王室殖民地由英王直接派遣总督治理。王室殖民地共有8个:马萨诸塞、弗吉尼亚、新罕布什尔、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纽约、新泽西和佐治亚。它们大多也采用两院制,上院由英王任命,同时充当总督的参事会,下院由自由人选举,一切法律需经英王批准。法官由总督任命。
在上述三种殖民地中,有关案件均可向英王的枢密院上诉,枢密院也拥有审查殖民地立法的权力。一般来说,殖民地的制度是革命前英国的君主制度的派生物,因此说英国“统治”北美殖民地还是不太严谨的,对于王室殖民地,可以说是正统的殖民地并接受英王统治,而业主殖民地和自治殖民地则有相当大的自治法权,甚至王室殖民地也不完全与英国本土相同而具备相当大的自主权和选举权。
北美殖民地是英国人定居的海外拓殖地,因此不同于那些被征服后进行统治的殖民地。通过上述制度不难看出,各殖民地拥有巨大的自主权,殖民地民选议会掌握着财政、立法大权,能够对政府实施有效影响,使其充分尊重民意。当地总督也多顺从它的意志。
1775年4月19日,列克星敦的枪声标志着北美独立战争的局桥开始。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发表,这一天成为美国国庆日。1776年8月,英军将北美大陆军包围在纽约,并成功击溃华盛顿领导的军队。1776年11月,北美大陆军丢失纽约和长岛,总兵力19000人的大陆军只剩下6000,而且这些人根据契约年底将回家不再作战,北美大陆军几乎处于失败的边缘。
1776年12月25日,圣诞节,北美大陆军在华盛顿的领导下不顾严寒横渡特拉华河,突袭了英军阵地,渡河过程中2人大陆军冻死,后来美国第五任总统门罗中尉拼死夺取了英军炮兵阵地,使得大陆军奇袭成功,仅死2人(即那两位冻死的)伤5人(包括门罗中尉),英军仅被俘者就有千人姿档。接着华盛顿又在普林斯顿击败英军。此时,富兰克林在欧洲为北美大陆购买军火、联系欧洲各国,争取外交上的支持。在富兰克林的支持和介绍下,法国的拉斐特侯爵和普鲁士的斯图本男爵到达北美,前者成长为大陆军最著名的外籍统帅,而后者以普鲁士的军事制度训练了大陆军,使其战斗力大大提高,被称为“美国陆军之父”。欧洲类似来到北美大陆的志士还包括波兰近代的伟大英雄科希秋什科。
1778年2月6日,《法美友好条约》签订,4个月后法国向英国宣战,正式加入帮助北美独立战争行列中。1780年6月,西班牙向英国宣战,站到美国这一边。1781年迹腊乱,法美联军在约克镇取得大胜,英军统帅康华利投降。1782年11月30日,英国宣布停战,独立战争以北美大陆胜利而结束。1783年9月3日,英美签署《巴黎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至此,美国取得了国际法上的主权地位。
1787年5月25日,《联邦宪法》通过,美利坚合众国正式成立。1789年4月6日,华盛顿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1812年-1815年,英美战争(第二次独立战争)爆发,美军虽然处于绝对劣势,甚至丢失了首都华盛顿,但是由于美国海军的奋战,使得英军水陆并进企图失败,英美签订《根特和约》,确认美国独立,并且放弃了征服美国的打算。此时美国才真正成为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独立国家并彻底从英国统治下独立。也可以说这时英国才结束在美国的统治。
因此,法律意义上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统治从1620年开始,结束于1783年《巴黎和约》的签订,一共163年,事实上应计算至1815年《根特条约》,一共1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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