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从武汉回湘潭,在湘大附近租了房子,因为租凭合同是我表妹代签的,当时我们都不知道电费是多少钱一度,(因为从来没有过问过家里的水电费问题)房东说是1块钱一度合同上也没有写明,上个月20号房东来收取电费用了172度按1块钱一度收了我172块钱,我就让她给我打个收条,她说我们这里都不打收条的,没有条,我没跟她争论。前天下楼的时候我在电表箱里面看到一张电费单,上面抄表写的是175度电费用是103块钱,算了一下是0.59我打电话给我本地的朋友问他们家里的电费是多少钱他们说是五毛八,我有一种让人抢劫了的感觉,我想去找房东理论但是因为当时没有打收条也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办?????麻烦大家给我想想办法啊!谢谢@我会追加分数的,谢谢啦
参考资料:1332127044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