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研究和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方法有哪些

如题所述

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场十分复杂尖锐的心理交锋。犯罪分子在犯罪前、后和被拘留逮捕后的心理是不同的。一般说犯罪前主要以如何实现犯罪而又不被发现为中心而产生各种心理;犯罪后的主要心理是庆幸犯罪得逞而又提心吊胆;被拘留逮捕后主要是惊恐、畏罪或侥幸心理等,并由此而产生对抗审讯的种种表现。随着审讯工作的进展,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随着产生变化。人的心理变化,必然通过人体的各种器官作出外部反应。人有自卫的本能,犯罪分子逃避罪责的心理,是这种本能的必然反应。审讯人员要迫使犯罪嫌疑人认罪,就要首先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才能采取相应的对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的一般心理表现。
1、畏罪心理。畏罪是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被揭露和受到法律处罚而产生的一种心理。它是由于罪责感的压力和法律的威慑力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刺激而产生的。有畏罪心理的犯罪嫌疑人,主要顾虑是,害怕罪行暴露后本人受到法律制裁,并由此而损害个人名誉、地位、前途、经济利益,或牵连亲属、朋友等,从而对审讯采取对抗态度。抗拒的表现形式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投石问路,试探摸底;二是假装老实,蒙混过关;三是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四是寻找空隙,狡猾抵赖;五是编造口供,以假乱真;六是拒绝供述。
2、侥幸心理。
3、蒙辱心理。
4、自尊自大心理。
5、绝望心理。
6、对立情绪。
7、戒备和疑虑。
8、恐慌和紧张。
9、压抑和孤独。
10、悔恨和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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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27
光理论 没用的 看看《洛城危机》吧 很多种方法 光说 我看楼主肯定很茫然 多看几遍那个电影 你自己会总结的 我们以前公安局就是看那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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