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辞职了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服装折旧费"是否合理?

事件来由:
某员工一直在某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工作3年后,提出辞职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需各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其中某相关负责人要求赔偿服装折旧费.服装为员工入职以来单位发放的工作制服(衬衣 西装 工装等).
该员工对离职需赔偿服装折旧费一事并不知情,要求查看有关规定,经查实该单位确有相关文件,规定服装使用几年赔偿百分之多少,发文时间是1985年.但因员工事前并不知道该文件的规定,对于此事予以反驳.用人单位也表明确实无法证明将该文件告知员工.该员工认为此文件规定在程序上不合法,因为没有公式或告知劳动者,所以拒绝赔偿.用人单位也承认该文件的确没有经过程序传达给劳动者,但用人单位仍表明即使此事不对,但也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请问:在该案例中,到底是哪方有利呢???

请高手们帮忙献技..
先谢谢大家啦~~~
而且,赔偿通知单上标题为" 劳保用品折价通知单"
虽然用人单位曾提到过部分服装有明确的文件说明并非属于劳保用品.但劳动者也并为见过此类文件.并不知情.

此案发生地为贵州某市,如有人对该方面法律熟悉的话.请告知法律依据....
小妹在此谢过大家了...

不用担心,用人单位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1、该文件内容有悖劳动法律,提供工作服(可能是为了公司整体形象发的高档衣服,就像提供给员工高档的办公桌椅一样)是用人单位为该员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条件,类似劳保用品一样折旧费员工承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只能是收回该衣服;
2、退一步,该文件在形式上也不能成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否则不能适用!
3、法理就足以应付用人单位这种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15
不给,坚决不能给!原则问题不能让步!工作服本来就是作为一个单位的形象的一种标志,是正规化公司必须给企业员工配备的最基本的装备。假若,连给员工免费提供一套合适的工作服的话,这样的企业,是永远不会在市场上出头的一天的。毕竟,员工是用来为自己效力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抠门的企业领导者,永远也不可能得到有斗志的并且甘心卖命奉献的员工!
所以,不要给!一定不能给!
第2个回答  2009-10-16
工作服是单位供给 并不是员工要求 他们得全部承包 就算员工退休也最多收回服装 自然没有折旧费
小弟才14 不太懂

说一下 要是我的话 直接无视单位存在
抓住不知情这一死理
让他们折腾去 顶多多被他们烦几次
第3个回答  2009-10-23
老板想钱想疯了,在那一条老板这么做也站不住脚啊!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看来你老板病的不轻
第4个回答  2009-10-17
纯粹是无稽之谈,那还要收你工作场地占用费,厕所使用费....等一切费用。估计你要回家拿钱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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