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今年89岁,从母亲2007年去世后,三个儿子轮流抚养父亲,大儿子大媳妇跟父亲吵嘴,直至动手,把父亲手上打青,脚上打出血,现在10月1日,又该轮到大儿子家,大儿子不要父亲进家门,把他丢到以前父母亲租住的车库,一天只送一顿饭,直到10月5号一顿饭也不送了,现由女儿送饭,大儿子不闻不管.作为其他子女也无法跟大儿子交流,现在父亲也不敢进他家门,其他子女也看不惯大儿子的所作所为,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脱离父子关系,让他拿出18年的抚养费,今后任何事情与他无关,这样法律上有规定吗?行的通吗???急求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