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是谁?

如题所述

黑格尔(Hegel,1770—1831)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那个运动的顶峰;虽然他对康德时常有所批评,假使原来没有康德的学说体系,决不会产生他的体系。黑格尔的影响固然现在渐渐衰退了,但已往一向是很大的,而且不仅限于德国,也不是主要在德国。十九世纪末年,在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大多都是黑格尔派。在纯哲学范围以外,有许多新教神学家也采纳他的学说,而且他的历史哲学对政治理论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大家都知道,马克思在青年时代是个黑格尔的信徒,他在自己的完成了的学说体系中保留下来若干重要的黑格尔派特色。即使(据我个人认为)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可是因为他是某种哲学的最好代表人物,这种哲学在旁人就没有那么一贯、那么无所不包,所以他仍然保持着不单是历史意义上的重要地位。

他的一生没有多少重大事件。在青年时代,他非常热中于神秘主义,他后日的见解多少可以看成是最初他以为是神秘洞察的东西的理智化。他起先在耶拿大学当Privatdozent (无俸讲师)——他曾提到他在耶拿战役开始的前一天在耶拿写成了《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Mind)——然后在纽伦堡大学当Privatdozent,后来又在海德堡大学作教授(1816—1818),最后从1818年至逝世在柏林大学作教授,在以上各大学都讲授哲学。他晚年是一个普鲁士爱国者,是国家的忠仆,安享公认的哲学声望;但是在青年时代他却藐视普鲁士而景仰拿破仑,甚至为法军在耶拿的胜利而欢欣。

黑格尔的哲学非常艰深,我想在所有大哲学家当中他可说是最难懂的了。在开始详细讨论以前,对他的哲学先作一个一般勾画,或许有些帮助。

由于他早年对神秘主义的兴趣,他保留下来一个信念:分立性是不实在的;依他的见解,世界并不是一些各自完全自立的坚固的单元——不管是原子或灵魂——的集成体。

有限事物外观上的自立性,在他看来是幻觉;他主张,除全体而外任何东西都不是根本完全实在的。但是他不把全体想象成单纯的实体,而想象成一个我们应该称之为有机体的那类的复合体系,在这点上他与巴门尼德和斯宾诺莎是不同的。看来好像构成为世界的那些貌似分立的东西,并不单纯是一种幻觉;它们或多或少各有一定程度的实在性,因为真正看起来便知道各是全体的一个方面,而它的实在性也就在于这个方面。随着这种看法,当然就不相信时间与空间本身的实在性,因为时间和空间如果认为是完全实在的,必然要有分立性和多重性。所有这一切,最初想必都是在他心里产生的神秘的“洞察”;他的书中提出来的理智精制品一定是后来才有的。

黑格尔断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但是他讲这话时,他的“现实的”一词并不指经验主义者所要指的意思。他承认,甚至还强调,凡经验主义者所以为的事实,都是不合理的,而且必然都是不合理的;只有把事实作为全体的样相来看,从而改变了它的外表性格,才看出它是合理的。尽管如此,把现实的和合理的同一看待,不可避免地仍旧要造成一些与“凡存在的事物都是正当的”这个信念分不开的自满情绪。

复杂万状的全体,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绝对”是精神的;斯宾诺莎认为全体不仅有思维属性而且有广延属性的见解被摈弃了。

黑格尔同历来其他曾抱有稍类似的形而上学观点的人有两点区别。一点是强调逻辑:黑格尔认为,“实在”的本性从它必须不自相矛盾这个唯一的考虑就能推演出来。另一个(与第一点密切相关的)区别特征是称作“辩证法”的三元运动。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是两部《逻辑学》(Logic),要想正确理解他对其它问题的见解的依据,这两部书不可不懂。

逻辑照黑格尔的理解,他明确地说和形而上学是一回事;那是一种跟普通所说的逻辑完全不同的东西。他的看法是:任何平常的谓语,如果把它认作是限定“实在”全体的,结果它就是自相矛盾的。我们不妨举巴门尼德的学说:唯一实在的“太一”是球状的,作为一个粗浅的实例。任何东西如果没有边界便不会是球状的,而除非它外部有什么(至少有虚空间),它才可能有边界。因此,假定整个宇宙是球状的,便自相矛盾。(如果把非欧几里得几何抬出来,对这个议论未尝不可以有异议,但是这议论作为一个说明例子,也算可用了。)

或者,我们来举另一个更粗浅的实例——过于粗浅了,远不是黑格尔会使用的。你可以说甲君是一个舅舅,这没有明显矛盾;但是假使你要讲宇宙是舅舅,你就会陷入难局。所谓舅舅就是一个有外甥的人,而外甥是与舅舅分立的人;因此舅舅不会是“实在”全体。

这个实例或许也可以用来说明辩证法,辩证法是由正题、反题与合题组成的。首先我们说:“实在是舅舅”。这是“正题”。但是存在舅舅就暗含着存在外甥。既然除 “绝对”而外任何东西都不真存在,而我们现在又保证存在外甥,所以我们不得不断言 “绝对是外甥”。这是“反题”。但是这和“绝对”是舅舅的看法有同样的缺陷;于是我们被迫采取这个看法:“绝对”是舅舅和外甥构成的全体。这是“合题”。但是这个合题仍旧不圆满,因为一个人必须有个姊妹作外甥的母亲,他才能当舅舅。因此,我们被迫扩大我们的宇宙,把姊妹连姊夫或妹夫都包括进去。据主张,照这种方式,仅凭逻辑力量就能不停地驱使我们从有关“绝对”提出的任何谓语达到辩证法的最后结论,那叫作“绝对理念”。在整个这过程当中,有一个基础假定,即任何事物若不是关于整体 “实在”的,就不可能实际真确。

这个作为基础的假定有一个传统逻辑上的根据,传统逻辑假定每个命题都有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按照这种看法,一切事实都是说某物具有某性质。所以可见“关系”不会是实在的,因为关系涉及的不是一件而是•两•件事物。“舅舅”是一个关系,一个人可以当了舅舅而不知道这回事。在这种场合,从经验观点看来,这人没有由于当了舅舅而受到任何影响;如果我们把“质”字理解为撇开他与其他人和物的关系,为描述他本身而必需的某种东西,那么这人毫不具有以前所没有的质。主语、谓语逻辑能够避免这种困难的唯一方法就是讲,这事实不单只是舅舅的性质,也不单只是外甥的性质,而是舅甥所成的全体的性质。因为除“全体”而外一切东西都和外部事物有种种关系,可见关于个别的事物无法谈任何完全真的事,事实上唯有“全体”才是实在的。这点从下述事实可以比较直接地推出来:“甲和乙是两个”不是主语谓语命题,因此基于传统逻辑来说,不会有这种命题。所以世界上不存在两个事物,因此唯独看作统一体的“全体”是实在的。

以上的议论黑格尔并没有明白叙述,而是隐含在他的体系之中,同样也隐含在其他许多形而上学家的体系中。

举几个黑格尔的辩证方法的实例,也许可以使这方法容易理解一些。他在他的逻辑的议论开头先假定“绝对是纯有”;我们假定它就•是纯有,而不加给它任何质。但是不具有任何质的纯有是无;于是我们达到反题:“绝对即是无”。从这种正题和反题转入合题:“有”与“非有”的合一是“变易”,所以说“绝对是变易”。这当然也不行,因为变易必得有什么东西变易。这样,我们对“实在”的见解通过不断改正以前的错误而发展,所有这些错误都是由于把有限的或有界限的某物当成好像可以是全体,从这种不适当的抽象化产生的。“有限物的界限不单是从外界来的;它自身的本性就是它被扬弃的原因,它借本身的作用转变成它的对立面。”

照黑格尔讲,过程对理解结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辩证法的每个在后的阶段仿佛在溶液里似的包含着在前的所有阶段;这些阶段没有一个被•完•全取代,而是作为全体中的一个因素而赋予它适当的位置。所以不历经辩证法的所有阶段,便不可能到达真理。

认识作为整体看,具有三元运动。认识始于感官知觉,感官知觉中只有对客体的意识。然后,通过对感觉的怀疑批判,认识成为纯主体的。最后,它达到自认识阶段,在此阶段主体和客体不再有区别。所以自意识是认识的最高形态。当然,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必得如此,因为最高一种的认识一定要是“绝对”所具有的认识,既然“绝对”是 “全体”,所以在它自身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要它认识了。

依黑格尔的意见,在最好的思维中,思想变得通畅无阻,水乳交融。真和假并不像普通所想的那样,是判然分明的对立物;没有任何事物是完全假的,而•我•们能够认识的任何事物也不是完全真的。“我们能够多少有些错误地去认识”;我们将绝对真理归于某一件孤离知识时便发生这种情况。像“凯撒是哪里出生的?”这种问题,有一个直截了当的答案,这答案从某个意义上说是真的,但是在哲学的意义上不真。按哲学讲, “真理就是全体”,任何部分事物都不•十•分真。

黑格尔说:“理性即对全部实在这种有意识的确信。”这并不是说分立的人是全部实在;就他的分立性来说,他不是十分实在的,但是他的实在处在于他参与整体的“实在”。随着我们变得日益理性,这种参与也相应地增大。

《逻辑学》末尾讲的“绝对理念”,是一种像亚里士多德的“神”似的东西。绝对理念是思维着自身的思想。很明显,“绝对”除思维自身而外什么也不能思维,因为除对我们理解“实在”的偏狭错误的方式而言外,不再有任何旁的东西。据他说,“精神”是唯一的实在,它的思想借自意识向自身中映现。定义“绝对理念”的实际原话非常晦涩。瓦勒斯译之如的理念的统一言,就是理念的概念,这概念以理念的本身作为对象,而且从这一概念看来,客观世界即是一理念——在这客观世界里一切规定均统一起来了。)德文原文更难懂。

不过,问题的实质并不像黑格尔说的那么复杂似的。绝对理念是思维着纯思想的纯思想。这就是神古往今来所做的一切——真不愧是一位教授眼中的神。他接着说:“因此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想自己的理念。”

现在来谈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奇妙特色,这是他的哲学与柏拉图或普罗提诺或斯宾诺莎的哲学的区别。虽然终极实在是无时间性的,而且时间无非是由于我们没能力看到 “全体”而产生的一种幻觉,可是时间过程却跟纯逻辑的辩证法过程有密切关系。事实上,世界历史一向就是历经从中国的“纯有”(关于中国,黑格尔除知道有它而外毫无所知)到“绝对理念”的各范畴而进展的,绝对理念看来在普鲁士国家即便没有完全实现,也接近实现了。根据黑格尔自己的形而上学,我不能了解世界历史反复辩证法的各个转变这一看法有什么理由,然而这却是他在《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A tory)中所发挥的论点。这是一个有趣的论点,它使人间事务的种种变革获得了统一性和意义。这论点也和其它历史理论一样,如果要想说来似乎有道理,需要对事实作一些歪曲,而且相当无知。黑格尔同他以后的马克思和施朋格勒一样,这两样资格都具备。奇怪的是,一种被说成是宇宙性的历程竟然全部发生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而且大部分是在地中海附近。

并且,假若“实在”是无时间性的,也没有任何理由说这历程后来的部分要比在前的部分体现较高的范畴——除非人当真要采取这样一种亵渎不敬的假定:宇宙渐渐在学习黑格尔的哲学。

据黑格尔说,时间历程按伦理和逻辑双方面的意义来讲,都是从较不完善到较完善。确实,这两种意义在他看来并不是真正区别得开的,因为逻辑的完善性就在于是一个密致的全体,不带高低不平的边缘、没有独立的部分,而是像人体一样,或者说更像有理性的精神一样,结成一个各部分互相依存、都一同趋向单一目标的有机体;这也就构成伦理的完善性。引几段原文可以说明黑格尔的理论: “理念正如同灵魂向导默久里神,真正是各民族和世界的领袖;而精神,即这位向导的理性的、必然的意志,是世界历史的种种事件的指导者,而且一向就是。按精神的这种指导职能来认识精神,便是我们当前的工作的目的。”

“哲学为观照历史而带来的唯一思想即‘理性’这一单纯概念;即理性是世界的主宰;即世界历史因而显示出一种合理的历程。这种信念和洞察在历史学本身的范围内是一个假说。在哲学领域中,它却不是什么假说。在哲学里由思辩认识证明:理性——这里不考究宇宙对神的关系,仅只这个名词就算够了——既是•无•限•力•量也是•实•体;它自身是一切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无•限•素•材与•无•限•形•式——即推动该内容的东西。理性是宇宙的•实•体。”

“这种‘理念’或‘理性’,是•真•实、是•永•恒、是绝对•有•力•的存在;它显现在世界中,而且在这世界中除它和它的荣耀而外,再没有别的显现出来——这便是如前面所说,在哲学中已经证明的、在这里看作确证了的论点。”

“知性和自觉意志作用的世界,并没有委给偶然,而是必定表现为自知的理念的样子。”

这是“一个恰巧为•我所知的结果,因为我已经详细考察了全领域。”所有以上引文都摘自《历史哲学》的绪论。

精神及精神发展的过程,是历史哲学的实在对象。把精神和它的对立物即物质加以比较,便可以理解精神的本性。物质的实质是重量;精神的实质是自由。物质在自己以外,而精神在自身以内具有中心。“精神是自足的存在。”这话如果不清楚,下面的定义或许比较能说明问题:

“可是精神是什么呢?它便是“一”,是自身均一的无限,是纯粹的同一性,这同一性其次把自己同自己分离开,作为自己的另一个东西,作为和共相对立的‘向自有’及‘内自有’。”

在精神的历史发展中,曾经有三个主要阶段:东方人、希腊人与罗马人、和日耳曼人。“世界历史就是对无约束的天然意志的训练,使它服从于普遍的原则,并且赋予它主观自由。

东方过去只知道、到今天也只知道•唯•一•者自由;希腊与罗马世界知道若干者自由;日耳曼世界知道•所•有•者自由。”大家总会以为,在所有者自由的地方民主制恐怕是适当的政体了,但是不然。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同样都属于若干者自由的阶段,专制政治属于唯一者自由的阶段,•君•主•制则属于所有者自由的阶段。这和黑格尔所使用的“自由”一词的极其古怪的意义是分不开的。在他看来,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到此为止,我们可以同意);但是他总爱把这话倒转过来,主张只要有法律便有自由。

因而,在他来讲,“自由”所指的可说无非是服从法律的权利。

可以想见,在“精神”在地球上的发展中,他把最高的角色指派给日耳曼人。“日耳曼精神是新世界的精神。新世界的目的是实现绝对真理,作为自由的无限自决——以自己的绝对形式本身作为其旨趣的•那•种自由。”这是一种无上妙品的自由。这种自由不指你可以不进集中营。这种自由不意味着民主,也不意味着出版自由,或任何通常的自由党口号,这些都是黑格尔所鄙弃的。当精神加给自己法律时,它做这事是自由的。照我们的世俗眼光看来,好像加给人法律的 “精神”由君主体现,而被加上法律的“精神”由他的臣民体现。但是从“绝对”的观点看来,君主与臣民的区别也像其它一切区别,本是幻觉,就在君主把有自由思想的臣民投到狱里的时候,这仍旧是精神自由地决定自己。黑格尔称赞卢梭把总意志和全体人的意志区分开。据推测,君主体现总意志,而议会多数不过体现全体人的意志。真是个便当好用的学说。

黑格尔把日耳曼历史分成三个时期:第一篇,到查理曼止;第二篇,查理受到宗教改革;第三篇,从宗教改革以后。

这三个时期又分别叫做圣父王国、圣子王国和圣灵王国。圣灵王国竟然是从镇压农民战争中所犯的令人发指的血腥暴行开始的,似乎有点离奇古怪;但是当然,黑格尔并不提这样的屑细小事,而是正如所料,对马基雅弗利大发一通称赞。

黑格尔对罗马帝国灭亡以来的历史的解释,一部分是德国学校里世界史教学的结果,一部分又是它的原因。在意大利和法兰西,虽然像塔西陀和马基雅弗利那样的少数人也曾经有过对日耳曼人的浪漫式的景仰,但是一般说日耳曼人向来被看成是“蛮族”入侵的祸首,被看成是教会的仇敌:先在那些大皇帝之下、后来又作宗教改革的领袖。一直到十九世纪为止,各拉丁民族把日耳曼人看作是在文明上低自己一等的人。德意志的新教徒自然抱另一种看法。他们把晚期罗马人看成精力衰竭的人,认为日耳曼人征服西罗马帝国是走向复苏的重要的一步。关于中古时期神圣罗马帝国与教皇政治的纷争方面,他们采取皇帝党的看法;直到今天,德国小学生们都被教导对查理曼和巴巴罗撒无限崇拜。在宗教改革后的时代,德意志在政治上的软弱和不统一令人慨叹,普鲁士的逐渐兴起受到了欢迎,欢迎这使德意志不在奥地利的稍嫌脆弱的旧教领导下、而在新教领导下强盛起来。黑格尔在对历史作哲学思考时,心里怀想着狄奥都利克、查理曼、巴巴罗撒、路德和弗里德里希大王之类的人物。解释黑格尔,得从这些人的勋功着眼,得从当时德意志刚刚受了拿破仑欺辱这件事着眼。

德意志受到了高度颂扬,所以大家也许料想要讲德意志就是绝对理念的最后体现,超乎它以外恐怕不可能再有任何发展了。但是黑格尔的见解并不是这样。他反而说美洲是未来的国土,“在那里,在将要到来的时代,世界历史的主题要表现出来——或许〔他用典型的口气补充说〕以南北美之间的抗争表现出来。”他好像认为一切重大的事情都采取战争形式。假使真有人提醒他,美洲对世界历史的贡献或许是发展一个没有极端贫困的社会,他也不会感兴趣。相反,他倒说至今在美洲还没有真国家,因为真国家需要划分成贫富两个阶级。

在黑格尔,民族凭着马克思讲的阶级所起的作用。他说,历史发展的本原是民族精神。在每一个时代,都有某一个民族受托担负起引导世界通过它已到达的辩证法阶段的使命。

当然,在现代这个民族就是德意志。但是除民族以外,我们也必须考虑世界历史性的个人;那就是这种人:他们的目标体现着当代应发生的辩证转变。这种人是英雄,他可能违犯平常的道德律,违犯也不为过。黑格尔举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为实例。我很怀疑,依黑格尔之见,人不作战争征服者是否能够是“英雄”。

黑格尔对民族的强调,连同他的独特的“自由”概念,说明了他对国家的颂扬——这是他的政治哲学的极重要的一面,现在我们必须把注意力转向这一面。他的国家哲学在《历史哲学》和《法哲学》(Philosophy of Law)中都有发挥。

大体上和他的一般形而上学是一致的,但不是这种形而上学的必然结果;不过在某些点上——例如,关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他对民族国家的赞美达到了和他的重全体、轻部分这个一般精神不相容的程度。

就近代来说,颂扬国家是从宗教改革开始的。在罗马帝国,皇帝被神化了,国家因此也获得了神圣性质;但是中世纪的哲学家除少数而外全是教士,所以把教会摆在国家上面。

路德因得到新教邦主们的支持,开始了相反的做法。路德派教会大体上是信奉埃拉司图斯之说的。霍布士在政治上是个新教徒,发扬了国家至上说,斯宾诺莎跟他所见略同。前面讲过,卢梭认为国家不应当容忍其它政治组织。黑格尔是属于路德派的激烈新教徒;普鲁士国家是埃拉司图斯式的专制君主国。这种种理由本来会使人预料国家要受到黑格尔的高度重视;但是即使如此,他也算走到了可惊的极端。

《历史哲学》里说“国家是现实存在的实现了的道德生活”,人具有的全部精神现实性,都是通过国家才具有的。

“因为人的精神现实性就在于此:人自己的本质——理性——是客观地呈现给他的,它对人来说有客观的直接的存在。因为‘真的东西’是普遍的意志和主观的意志的统一,而‘普遍的东西’要在国家中,在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普遍的与合理的制度中发现。国家是地上存在的神的理念。”又:“国家是理性自由的体现,这自由在客观的形式中实现并认识自己。

……国家是人的意志及其自由的外在表现中的精神的理念。”

《法哲学》在论国家的一节里,把这个学说阐述得稍完全一些。“国家是道德理念的现实——即作为显现可见的、自己明白的实体性意志的道德精神;这道德精神思索自身并知道自身,在它所知的限度内完成它所知的。”国家是自在、向自的理性者。假使国家(像自由党人所主张的那样)仅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存在,那么个人就可以是国家的成员、也可以不是国家的成员了。然而,国家和个人却有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关系。因为国家是客观的“精神”,而个人仅以他是国家的成员而论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伦理性,国家的真意和目的便在于这种结合。倒也承认可能有坏的国家,但是这种国家仅只存在而已,没有真的实在性,而理性的国家本身就是无限的。

可见黑格尔为国家要求的位置跟圣奥古斯丁及其旧教后继者们为教会所要求的位置大体是相同的。不过,从两点上看旧教的要求比黑格尔的要求要合理些。第一,教会并不是偶然造成的地域性社团,而是靠其成员们信以为有无比重要性的一种共同信条结合起来的团体;因而教会在本质上就是黑格尔所谓的“理念”的体现。第二,天主教会只有一个,国家却有许多。尽管把每个国家在对国民的关系上做成黑格尔所说的那样专制,要找出什么哲学原则来调节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总有困难。实际上,在这一点上黑格尔放弃了他的哲学空谈,而拿自然状态和霍布士讲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作为后盾。

只要“世界国家”还不存在,那么俨然像只有一个国家似地来谈“国家”,这种习惯是要造成误解的。在黑格尔看来,所谓义务完全是个人对国家的一种关系,所以便没留下任何借以使各国的关系道德化的原则。这点黑格尔是承认的。他说,在对外关系上,国家是一个个体,每个国家对于其它国家是独立的。“由于在这种独立性中,现实精神的‘向自有’有其存在,所以独立性是一个民族最基本的自由和最高的光荣。”他接着

论驳会使各个国家的独立性受到限制的任何种类的国际联盟。公民的义务(就他的国家的对外关系来说)完全限于维持本国家的实质的个体性,即独立与主权。由此可见战争不全然是罪恶,不是我们应当尽力废止的事情。国家的目的不单是维持公民的生命财产,而这件事实便构成战争的道德根据,因此不应把战争看作是绝对罪恶或偶然的事情,也不应认为战争的原因在于某种不该有的事。

黑格尔并不只是说在某种事态下一个民族无法恰当地避免进行战争。他的意思远不止于此。他反对创设将会防止这种事态发生的机构——例如世界政府,因为他认为不时发生战争是一件好事情。他说,战争是那样一种状态,即我们认真理解现世财产物品的空虚无益。(这个见解应当和相反的理论,即一切战争都有经济原因,作一个对比。)

战争有一种实际的道德价值:“战争还有更崇高的意义,通过战争,各国人民的伦理健康就在他们对各种有限规定的固定化的冷淡上保全下来。”和平是僵化;神圣同盟和康德的和平联盟都错了,因为由众国家做成的一个家庭必定创造出一个敌人。国与国的争端只能由战争来解决;因为国家彼此之间处于自然状态,它们的关系既不是法的关系,也不是道德关系。各国家的权利在它们个别的意志中有其现实性,而每个国家的利益就是它自己的最高法律。道德与政治不成对比,因为国家是不受平常道德律约束的。

这便是黑格尔的国家说——这样一个学说,如果承认了,那么凡是可能想象得到的一切国内暴政和一切对外侵略都有了借口。黑格尔的骗见之强显露在这点上:他的国家理论同他自己的形而上学大有矛盾,而这些矛盾全都是那种偏于给残酷和国际掠劫行为辩护的。一个人如果迫于逻辑不得不遗憾地推论出他所悲叹的结论,还可以原谅;但是为了肆意鼓吹犯罪而违反逻辑,是无法宽恕的。黑格尔的逻辑使他相信,全体中的实在性或优越性(这两样在他看来是同义的)比部分中的要多,而全体越组织化,它的实在性和优越性也随之增大。这证明他喜欢国家而不喜欢无政府的个人集群是有道理的,但是这本来应当同样让他不喜欢无政府式的国家集群而喜欢世界国家才对。在国家内部,他的一般哲学也应当使他对个人感到更高的敬意,因为他的《逻辑学》所论述的全体并不像巴门尼德的“太一”,甚至不像斯宾诺莎的神,因为他的全体是这样的全体:其中的个人并不消失,而是通过他与更大的有机体的和谐关系获得更充分的实在性。个人被忽视的国家不是黑格尔的“绝对”的雏型。

在黑格尔的形而上学中,也没有任何不强调其它社会组织而独强调国家的有力理由。在他不重教会重国家这件事情上,我只能看到新教的偏见。此外,假如像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社会尽可能地组织化是好事,那么除国家和教会而外,还必须有许许多多社会组织。由黑格尔的原理来推论,必须说每一项对社会无害而且能够因协作而得到振兴的事业都应当有适当的组织,每一个这种组织都应当有一份有限独立性。

也许会有这种反对意见:最后的权力总须归属某个地方,除归属国家而外不可能归属别处。但是即使如此,这个最后的权力在企图苛酷得超出某个限度时如果不是不可抗拒的,这仍旧是好的。

这就使我们接触到评判黑格尔的全部哲学时的一个基本问题。全体比部分是不是有较多的实在性?是不是有较多的价值?黑格尔对这两个问题都作肯定的回答。实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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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9-22
  1802年,黑格尔开始思考康德(I. Kant)、雅可比(F. H. Jacobi)和费希特(I. H. Fichte)的思想体系,他的出发点是知识与信仰的对立。他打算从主体性哲学内部将主体性哲学击破。不过,从严格意义上讲,黑格尔这样做时前后并不一致。黑格尔依靠的是对启蒙时代的诊断,这使得他构想出了“绝对”概念——即(不同于反思哲学),把理性作为一体化的力量:

  “文明发展到今天,古代的哲学与实证宗教的对立,即知识与信仰的对立,已经被转移到了哲学内部。但是,取得胜利的理性是否会遭遇与野蛮人一样的命运呢?野蛮人表面上是征服了文明人,可实际上却受到文明人的控制。作为统治者的野蛮人,或许在表面上掌权,而在精神上,他们却失败了。只是在某种被限定了的宗教观念里,启蒙理性才在与信仰的对立中大获全胜。如此一来,胜利就变成了这样:理性忙于与之争斗的实证因素不再是宗教,而获胜了的理性也不再是理性”。

  黑格尔确信:在康德和费希特那里达到高潮的启蒙时代,不过是建构起了一个理性的偶像。它错误地把知性或反思放在了理性的位置上,并进而将有限上升为绝对。反思哲学的无限性事实上是由知性来设定的,是一种否定有限的合理性:

  “由于是知性设定了无限,知性便把无限作为有限的绝对对立面:而反思由于否定了有限之后,已将自身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此时又将自已降格为知性,因此,它把理性活动当作对立面。而且,即便是在这种倒退中,它(反思)依然要求具有合理性”。

  黑格尔在谈论“倒退”时毫无保留,由此也可以看到,他在不知不觉之中忽略了他本来想要说明的东西:一种超越绝对知性的理性能够采取强制的手段把理性在话语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矛盾统一起来。对此,黑格尔首先应该进行论证,而不是假设。同样,促使黑格尔假设一种一体化绝对力量的,不是论据,而是他个人的生活经验——也就是说,是他在图宾根、伯尔尼和法兰克福等地积累起来的关于时代历史的危机经验,这种危机经验经过加工,一直延续到黑格尔的耶拿时期。

  众所周知,在图宾根神学院时期,黑格尔和他的青年伙伴都是当时自由主义运动的信徒。他们直接面对的是宗教启蒙的紧张氛围,他们还积极参与和以神学家施托(Gottlieb Christian Storr)为代表的新教正统派的论辩。在哲学上,他们把康德的道德哲学和宗教哲学当作榜样;在政治上,他们则把法国大革命所普及开来的思想观念作为指南。这样,神学院里严厉刻板的生活秩序就成了导火索:“施托的神学、神学院的规定以及为他们提供保护的国家宪法,对大多数(神学院学生)而言,都是革命的对象。” 在黑格尔和谢林当时所从事的神学研究中,这种反叛冲动还比较克制,他们主张对原始基督教加以改革。他们将之——“把道德引入民族的宗教生活” ——归因于耶稣的意图实为他们自己的创造。由此,他们不但反对启蒙派,也反对正统派。这两者都利用诠释《圣经》作为历史批判的工具,虽然各自追求的目标截然不同——要么如莱辛所说,为理性宗教辩护,要么为严厉的路德宗教辩护。 正统派由于已经处于守势,不得不采用其对手的批判方法。

  黑格尔的立场与这两派截然不同。和康德一样,黑格尔把宗教看作是一种“实现和确证由理性赋予的权利的力量”。 但是,只有当宗教侵入个体的灵魂和民族的道德之中,只有当宗教存在于国家机构和社会实践当中,只有当宗教使得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动机感受到实践理性的律令并将之牢记在心,上帝的观念才能获得这样一种力量。宗教只有作为公众生活的之一部分,才能赋予理性以实践力量。黑格尔从卢梭那里获得启发,为真正的民众宗教(Volksreligion)提出了三种规定:

  “其教义必须基于普遍理性;必须保持想象力、心灵和感性的鲜活;必须如此构成,以便形成一切生活的要求和国家的公共行为”。

  自法国大革命以来,对理性的热情崇拜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就可以解释青年黑格尔神学著作中的两面性:既反对东正教,又反对理性宗教。它们似乎是相互补充的,也是最终超越了启蒙局限的启蒙动力的片面结果。

  对青年黑格尔而言,伦理实证论是时代的标志。黑格尔认为,凡是仅靠权威而没有将人类价值融入道德的宗教,都是实证的。 凡是信徒通过工作而不是通过道德行为就可以获得上帝仁爱所依赖的律令,都是实证的;对在彼岸获得补偿的希望是实证的;把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教义从所有人的生活和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是实证的;把宗教知识从大众拜物信仰中分离出来,以及仅仅依据个人的权威和杰出行为而曲线求得的伦理,是实证的;对绝对合法化行为的保障和威胁,是实证的;最后,把私人宗教从公共生活中分裂出来,更是实证的。

  如果这些就是正统派所维护的实证性信仰的特征的话,那么,哲学派别就应该很容易应付了。哲学坚持这样一个基本命题:宗教自身没有任何实证性,它的权威来自于人类的普遍理性,“如果每个人都注意到了他自己的义务,他就会认识和感受到他自己的义务”。 不过,黑格尔反对启蒙思想家,因为他们认为,纯粹理性宗教和拜物信仰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种抽象,原因在于,它无法引起人们内心的兴趣,影响人的感觉与需要。它所导致的同样不过是另一种私人宗教,因为它脱离了公共生活的制度,激发不起半点热情。只有当理性宗教出现在公共节日和崇拜之中,只有当它与神话结合起来并满足了心灵和想象时,以宗教为中介的道德才能“融入国家的整个机制。” 只有在政治自由——“能引起和维持强大信念的民众宗教总是与自由携手而行”——的环境中,理性才能在宗教中获得客观形式。

  因此,启蒙运动只是正统派的对立面。后者坚持实证性的教义,前者则坚持理性律令的客观性。二者都使用同样的手段批判《圣经》,都坚持一种分裂的状态,都无法把宗教塑造成一个民族的伦理总体性,也无法激发起一种政治自由的生活。理性宗教如同实证宗教一样,也是从某种对立的东西出发——“这就是从我们应该是但却不是的东西”。

  黑格尔还批判了当时政治环境和国家机构中出现的这类分裂——特别是统治瓦特的伯尔尼市政当局的法律、符腾堡议会的选举法律以及德意志帝国的宪法。 如同原始基督教教义的鲜活精神从当时已经实证化的正统派中消失一样,在政治领域,“这些法律也已经丧失了它们先前的活力,而且现今的生命活力也不知道如何在法律中将自己具体表现出来”。 已经实证化的法律形式和政治形式变成了一种异化的力量。1800年前后,黑格尔认为,宗教和国家都十足机械化了,变成了一个时钟,变成了一架机器。

  这就是促使黑格尔从先验的角度把理性理解为一种力量的时代动机。按照黑格尔的理解,理性作为一种力量,不但能够使生活关系系统发生分裂和破碎,还能将之重新统一起来。在正统派与启蒙派的冲突中,主体性原则导致了一种实证性,至少又引起了一种想要克服实证性的客观要求。但是,黑格尔如果想要贯彻这种启蒙辩证法的话,他首先就必须说明,如何才能用实证性自身所依靠的原则来阐释清楚对实证性的扬弃。

  二

  黑格尔在他的早期著作中考察了理性的和解力量,而这种理性是不可能从主体性中推导出来的。

  当黑格尔考虑到由反思带来的分裂时,他反复强调的是自我意识的权威性。现代的“实证”现象表明,主体性原则是一种统治原则。因此,启蒙运动所引起并强化的当代宗教的实证性和道德实证主义,都反映了“时代的困境”,而“在时代困境中,人要么成为客体遭到压迫,要么把自然作为客体加以压迫”。 理性的这种压迫特征普遍存在于自我关系的结构当中。所谓自我关系,就是将自身作为客体的主体关系。的确,基督教已经克服掉自身的犹太教实证性;新教也已经将自身的一些天主教实证性克服掉了。但即使在康德的道德哲学和宗教哲学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实证性因素——这是理性自身的启蒙因素。在这种情况中,黑格尔认为,“原始莫卧儿人”与现代性的理性之子不同,前者臣服于盲目的统治,后者则只遵从自身的义务。不过,这种差别并不在于野蛮与自由,而是在于:

  “前者被他人统治,而后者被自身统治,两者又都同时是其自身的奴隶:对特殊而言——不管是冲动、倾向、病态之爱还是感性,普遍性都必定永远是异在或客体。这里仍残留着无法消除的实证性,它最终将使我们震惊,因为这种普遍义务的内涵具有一种特殊的义务:既限制矛盾,同时又是矛盾自身,并且为了一种普遍性形式而固执地追求一种片面性”。

  在论《基督教精神及其命运》(Geist des Christentums und sein Schicksal)的同一篇文章中,黑格尔构提出了“和解理性”这一概念,这可不仅仅是在表面上消除了实证性。黑格尔以作为命运的惩罚为例,阐明了这种理性如何让主体感觉到它是一种一体化的力量 。黑格尔把这样一种社会状况称为“伦理的”,以区别与“道德的”(社会状况):在伦理的社会状况下,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享有权利,其要求也得到了满足,而且不会危及他人的利益。一个侵犯和压迫他人生活从而破坏了这种伦理关系的罪犯会发现,生命力被他的行为异化成了敌对的命运。他必须将遭到压制和分裂的生命的反抗力量看作是一种命运的历史必然性。这种生命力使罪犯理应受罚,直到他认识到,他人生命的毁灭即是他自己生命的缺失;否认他人生命,即是自身的异化。在命运的因果性中,人们对伦理总体性的破裂有了清楚的意识。只有当分裂生活的否定性经验中出现了对业已失去的生命的渴望,并且迫使参与者重新认识到他人存在的分裂即是对自身本质的否定时,分裂的伦理总体性才会得到同一。这样,双方才会看透对方的强硬立场,认为它是从他们共同生活环境中分离和抽象出来的结果。而在他们看来,这个共同的生活环境正是他们生存的基础。

  因此,黑格尔把抽象的道德法则和(针对)具体犯罪语境(而制定的)完全不同的法律两相对照,后者是由于预设的伦理共同体发生分裂而产生出来的。但公正命运的进程并不能从作为自由意志的主体性原则中推导出来,这和实践理性法则是一样的。相反,命运的动力来自对主体间生活语境对称性和相互承认关系的破坏,在这种生活语境中,某个部分如果自己孤立起来,就会造成所有其他部分的自我孤立和从共同生活中疏离出去。主客体关系正是产生于主体间性生活世界中的分裂行为。主体将这种主客体关系作为异化因素,至少是后来才被引入主体间关系当中,而主体间关系具有的是主体间相互理解的结构,而不是单个主体的对象化逻辑。“实证因素”因此也呈现出了不同的意义。把有限变为无限,再也不能依靠高度膨胀的主体性,因为它的要求已经过分,而是要依靠一种异化的主体性,因为它脱离了共同的社会生活。由此导致的压制,应该追溯到主体间平衡状态的扭曲,而不是对一个成为客体的主体的征服。

  黑格尔不可能从认知主体的自我意识或与自身的反思性关系中获得和解的内容,也就是说重建破裂的总体性。但是,一旦黑格尔把理解的主体间性关系当作出发点,他就错过了现代性自我确证的目标:根据源于实证性因素的原则,也就是从主体性出发,来克服实证性。

  如果考虑到青年黑格尔是通过把他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做希腊文明的衰落时期来解释已经实证化的生活关系,我们对上述结论也就不会太惊讶了。黑格尔认为,他所处的时代的特征是古典模式发生了崩溃。因此,为了调和四分五裂的现代,黑格尔预设了一种伦理总体性,它不是从现代性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而是源于原始基督教的宗教团契和希腊城邦对过去的理想化。

  黑格尔用“爱和生命”中表现出来的主体间性的一体化力量,来反抗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的权威。主客体之间的反思关系,被(最广义上的)主体间的交往中介所取代。生动的精神是建立一种共同性的媒介,在这种共同性当中,一个主体既懂得与其他主体取得一致,又能够保持其自我。主体的个体化是交往受到阻碍的动力,而这种交往的终极目的则是重建伦理关系。这种思想转向本来可以促使黑格尔从交往理论的角度弥补主体哲学中理性的反思概念,并对它加以转化。但黑格尔并没有走上这条路。 因为他一直都是根据民众宗教的观念来阐述伦理总体性观念。在民众宗教里,交往理性具有一种理想化的历史共同体形式,类似于原始基督教的团契和希腊城邦。这种民众宗教不仅具有描述性,而且和古典时代的理想特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然而,现代已经通过反思获得了自我意识,并拒绝彻底回到理想的过去。雅可比和康德的争执,以及费希特的反应等,所揭示出来的是信仰和知识的对立,这种对立已经进入了哲学自身当中。黑格尔正是从这些问题出发,开始他的有关论述的。这就迫使他抛弃了认为实证化宗教和理性可以通过原始基督教精神的革新而得到和解的观点。在同一时期,黑格尔还研究了政治经济学。正是在这个时期,他肯定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的经济交往造就了一个现代社会,虽然他用的是传统名称“市民社会”,但这个名词代表的却是一个崭新的社会现实,它与市民社会或城邦的古典形式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尽管与罗马法传统有着一定的联系,黑格尔还是无法将衰落的罗马帝国的社会状况与现代市民社会的私法交往相提并论。这样,衬托晚期罗马帝国衰亡的背景,受到高度称颂的雅典城邦国家的政治自由等,也就不可能充当现代的榜样。简而言之,无论原始基督教和古希腊城邦的伦理是如何的完整有力,它们都不能为内部发生分裂的现代性提供一种准则。

  这或许就是黑格尔为何没有深入挖掘他早期著作中的交往理性的原因,也是他在耶拿时期从主体哲学角度抛弃古代基督教模式、发展绝对概念的缘故,当然,黑格尔付出的代价是走入了另一个困境。

  三

  在概述黑格尔所提出的现代性自我确证的哲学解决途径之前,我们有必要对黑格尔手稿中记录的《原始体系纲领》作一回顾(这也是聚集于法兰克福的朋友们——荷尔德林、谢林及黑格尔——的共同观念。 ),因为这里又一次提出了如下观点:即艺术作为面向未来的和解力量。理性宗教应当把自己委托给艺术,以便把自己改造成民众宗教。理性和心灵的一神教,应当和想象力的多神教联系起来,为理念建立起一种神话学:

  “在我们用审美即神话创造观念之前,它们对民众毫无意义;反之,在神话具有合理性之前,哲学家则必须为此而惭愧”。

  伦理总体性没有任何压制力量,而且还使各种力量平衡发展。它受到了诗化宗教的激发。这样,这种神话诗的感官性就可以一同打动民众和哲学家。

  这个纲领让我们想起席勒于1795年提出的人的“审美教育观念”; 它还引导谢林于1800年阐述了其“先验唯心主义体系”;并使荷尔德林终身苦苦思索。 但是,黑格尔很快就对这种审美乌托邦产生了怀疑。在《论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1801)中,他已彻底抛弃了审美乌托邦,因为在自我异化的精神结构中,“深刻而严肃的生动艺术关系” 再也没有引起黑格尔的关注。耶拿出现了早期浪漫派的诗歌,而这就发生在黑格尔的眼皮下面。黑格尔立刻意识到,浪漫艺术与当时的时代精神是契合的:浪漫派的主观主义体现了现代性精神。但作为分裂的诗歌,浪漫艺术没有成为“人类的教师”;它也没有像黑格尔、荷尔德林和谢林在法兰克福所断言的那样,带来一种艺术宗教。哲学不能臣服于艺术。反之,哲学必须把自己看作是理性作为一体化的绝对力量而发挥作用的场所。由于理性在康德和费希特那里表现为反思哲学,所以,黑格尔最初还是步谢林的后尘,不得不根据反思哲学即主体的自我关系,来阐述一种理性概念;而一旦有了这种理性概念,黑格尔就可以处理其危机经验,并贯彻他对于现代性分裂的批判。

  黑格尔把他青年时代的观点归纳如下:在现代世界,解放必然会变成不自由,因为,失去控制的反思力量已经获得独立,只有通过主体性的征服暴力,才能实现一体化。现代世界受到了错误的同一性的折磨,因为在日常生活和哲学当中,现代世界把一种有限设定为绝对。与康德哲学的独断论(Dogmatismus)相对应的,是信仰和政治制度的实证性以及分裂的伦理的实证性。它把理智人的自我意识绝对化,并从内在走向没落的世界的多样性当中获得了“客观关系、稳定性、实在性、多样性,甚至现实性和可能性,总之,获得了一种人们熟视无睹的客观确定性”。 知识中主客体的同一性,同宗教、国家和道德中有限与无限、个别与普遍、自由与必然的同一性是一致的,而所有这些又都是错误的同一性:

  “一体化充满了暴力,一方将另一方纳入自己的控制之下。……这种本应是绝对的同一性,却是一种欠缺的同一性”。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对黑格尔而言,对非强制的同一性的要求、对一种不同于暴力关系中纯粹实证一体化的一体化的要求,在自身的危机经验中得到了确证。但是,如果真正的同一性本身应当从反思哲学当中推导出来,那么,理性就肯定要被认为是一个主体的自我关系。也就是说,理性肯定要被理解为一种反思,不仅作为主体性的绝对力量,而将自己强加于他者之上,而且,与此同时,也会坚持认为,自己的存在和运动就是为了抵制一切绝对化,即消除一切实证因素。因此,黑格尔用主体的绝对自我关系,代替了有限与无限的抽象对立,主体从自身的本质中获得了自我意识,并同时体现了有限与无限的差异性和同一性。和荷尔德林以及谢林不同,这一绝对主体不管是作为一种存在或理智直观,都不应先于世界历史,而只能存在于有限与无限相互融合的进程之中,并进而存在于自我意识的消解活动之中。绝对者既不是实体,也不是主体,而只是自我关系的调解过程。这种自我关系不断生成,而且无需任何条件。

  这是黑格尔所特有的思维方式,它用主体哲学的手段来克服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依靠这一点,晚期黑格尔只需根据现代性自身内部的主体性原则,就足以对现代性进行检测,而不必诉诸于其他。在这个方面,黑格尔的美学提供了一个富于启发的例证。

  并非只有法兰克福的这些志同道合者才对艺术的和解力量抱有希望。先前在法国和德国,关于古典艺术的规范性地位的争论,已经涉及到了现代性的自我确证问题。姚斯(H. R. Jau?)曾经说过, F?施莱格尔(Friedrich Schlegel)和席勒(在他们1797年《希腊哲学研究》和1796年《论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中)讨论了法国“古今之争”的现实意义,揭示了现代诗歌的独特特征,并亮明了他们在“古今之争”中的立场,因为,一旦人们要把古典艺术家所承认的古典艺术规范与现代的优越性一致起来,就会出现两难的困境。这两位作者用同样的方式把古代风格与现代风格的差异描述为客观性与主观性、自然教化与艺术教化、素朴与感伤之间的对立。他们把作为自由行为和反思行为的现代艺术与模仿自然的古典艺术对立起来。施莱格尔扩大了审美的界限,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主张建立一种审丑美学,为刺激和冒险、奇异和新颖以及震惊和恶心等留有一席之地。不过,就在施莱格尔对断然放弃古典艺术理想犹豫不决的时候,席勒却确定了古典与现代在历史哲学当中的等级秩序。对于现代反思诗人而言,素朴诗的完美性实际上是难以企及的。相反,现代艺术追求的理想是通过中介而与自然实现统一,而这正是古典艺术通过模仿自然美已经达到的目标,对现代艺术来说,却只能是“遥不可及的目标”。

  席勒在浪漫派提出反思艺术之前,就已经对反思艺术进行了概括。当黑格尔把席勒对现代艺术的历史哲学阐释融入他的绝对精神概念时,浪漫派运动正如火如荼。 在艺术当中,精神应当发现自己,并认识到自身的外化与回归是同时发生的。艺术是一种感性形式,有了这种感性形式,绝对者就可以通过直观把握住自身;而宗教与哲学则是绝对者想象和把握自身的更高形式。因此,艺术就在其媒介的感性特征中发现了其内在局限,并最终超越了绝对者的表现方式。世界上的确存在着一种“元艺术”。 由此出发,黑格尔就可以把艺术的理想转移到艺术之外的领域,而且还可能会把它作为理念来加以实现。不过,按照席勒的理解,现代艺术只能追求而无法达到这种艺术理想。这样,我们就必须把当下艺术理解为艺术自身在浪漫艺术形式中自我消解的一个阶段。

  古代与现代的美学之争,就以这种方式找到了一条出色的解决途径:浪漫派是艺术的“终结”——要么表现为反思艺术在主观主义层面上的衰颓,要么表现为反思打破了绝对的符号表现形式。这样,黑格尔以来一再遭到嘲讽的问题——“一般意义上的产品是否可以叫做艺术品” ——就可以用摸棱两可的态度来加以回答。事实上,现代艺术是颓废的,但也因此而正在迈向绝对知识。而古典艺术仍然保持其规范性,但最终还是被现代艺术合理取代了:“虽然古典艺术形式在艺术感官化方面已经达到了极致”。; 不过,艺术领域自身的局限性在浪漫主义的消解倾向中有着明显的表现,而对此的反思却还缺乏朴素性。

  黑格尔用同样的方式告别了基督教。艺术和宗教的消解倾向有着明显的相似性。宗教在新教中达到了绝对的内在性,最终在启蒙时代,它把自己从世俗意识中分离出来:“它对我们的时代毫不关心,也不关注上帝,相反,它把根本不可能的认识看作是最高的认识”。 宗教和艺术一样,都有反思介入其中。实质性的信仰不是充满漠不关心,就是充满虚假的多愁善感。哲学通过破坏宗教形式,将信仰的内容从这种无神论中解救出来。哲学的内容与宗教没有什么区别,但由于哲学将其内容转变成抽象的知识,“因此,不会再有什么要由信仰来加以证明的了”。

  如果我们稍做停顿,对我们的思路进行一番回顾,我们就会发现,黑格尔似乎已经达到了其目的。他的绝对概念克服了所有的绝对化趋势,仅仅把自我关系囊括一切有限的无限进程当作绝对者而保持下来。凭着这个绝对概念,黑格尔就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原则来把握现代性。黑格尔这样做,其目的是要把哲学作为一种一体化的力量,克服由于反思本身所带来的一切实证性——进而克服现代的分裂现象。可惜,黑格尔只是在表面上取得了成功。

  这就是说,如果我们把黑格尔的民众宗教观念与宗教扬弃艺术及哲学扬弃信仰之后所剩下的内容加以比较,我们就可以理解黑格尔在他宗教哲学的最后部分所遭受的失望。哲学理性所能实现的,最多只是片面的和解,不会包括公共宗教的外在普遍性,而公共宗教应当使民众变得理性,使哲学家变得感性。相反,民众发现,他们被他们充满哲学智慧的牧师们彻底抛弃了:

  “从这个方面来说,哲学是一座与世隔绝的圣地。……其服从者形成了一个孤立的牧师阶层,他们不允许与世界和谐共处,……不管世俗的经验对象如何从它的分裂中寻找出路,也不管它自己是如何构成的,它所关注的,都与哲学的实践毫无关系”。

  启蒙辩证法一旦达到其目的,也就耗尽了原先激发它的批判时代的动力。这一消极后果,在国家“扬弃”市民社会的结构中反映得更加清楚。

  四

  在亚里士多德传统中,古代欧洲的政治概念包括国家和社会两个领域。这个传统直到19世纪一直未被打破。根据这一观念,整个政治秩序的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而这种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主要靠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来加以维持,并由地方市场加以补充。社会分为不同的阶层,对政治权力的占有(或遭到政治权力的排斥)也各不相同——政治统治的观念把社会整合到了一起。很显然,这种概念框架已不再适用于现代社会。因为,在现代社会,资本主义经济用私法来组织商品交换,并从政治统治秩序当中摆脱了出来。通过交换价值和权力这两个中介,分化出来两个功能互补的行为系统——社会行为系统独立于政治行为系统,非政治化的经济社会独立于官僚化的国家。这种发展势必远远超出古典政治学说所能把握的范围。因此,到了18世纪末,古典政治学说分化为政治—经济基础上的社会理论和现代自然法基础上的国家理论。

  黑格尔正处于这一科学发展的黄金时代。他第一个在术语层面上提出了适用于现代社会的概念系统,把国家这一政治领域与“市民社会”区别了开来。他仿佛在社会理论层面上再次把艺术理论中现代与古典的对立展示了出来:

  “在市民社会里,每个人都以其自身为目的,其他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但他又只能通过与别人的接触,才能明确他的目的的范围。因此,某些人就会将其他人当作实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又通过同他人的关系而获得了普遍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也满足了自己”。

  黑格尔把市场流通描述为一个道德中立领域,个人在这个领域策略性地追逐私人利益,而这些私人利益同时又是“一个完全相互依赖的系统”的基础。在黑格尔的描述当中,市民社会一方面表现为“失去了极端性的伦理生活”,是“毁灭的王国”。 另一方面,市民社会——这个“现代世界的创造物” ,又在使个体达到形式自由中获得其合法性:把需求和劳动的专断意志释放出来,也是“塑造特殊主体性” 必然要经历的一个环节。

  尽管要到黑格尔后来写作《法哲学原理》的时候,“市民社会”这个新词才出现,但黑格尔早在耶拿时期就已经构想出了这个新的概念。在《论自然法的科学研究方法》(über die wissenschaftliche Behandlungsarten des Naturrechts,1802)一文中,黑格尔借用政治经济学,“根据物质需求和劳动及其积累来把普遍相互依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9-22
黑格尔(1770~1831)
Hegel,Georg Wilhelm Friedrich

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客观唯心主义者。
生平与主要著作 1770年8月27日生于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1831年11月14日卒于柏林。1788年10月黑格尔到图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1801年来到了当时德国哲学和文学的中心耶拿,开始了他一生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阶段。1805年获得副教授职。1816年黑格尔到海德堡任哲学教授,开始享有盛誉。1818年普鲁士国王任命黑格尔为柏林大学教授。1822年,黑格尔被任命为大学评议会委员。1829年10月黑格尔被选为柏林大学校长并兼任政府代表。1831年黑格尔被授予三级红鹰勋章,同年夏他的《论英国改革法案》一文发表,因普鲁士国王下令中止,文章只发表了前半部分。主要著作包括《 精神现象学 》、《逻辑学》、《哲学全书》(其中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3部分)、《法哲学原理》、《美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等等。
哲学思想 在黑格尔1788年进入图宾根神学院深造的几年里,受I.康德、B.斯宾诺莎和J.-J.卢梭等人的思想影响。在大学时期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开始研究政治和宗教,并对现实进行批判。他把哲学家与民众联系起来,把批判的锋芒同时指向宗教和专制制度。此时,黑格尔尚未形成自己的哲学思想体系,仍然认为宗教高于哲学,认为哲学作为反思的思维不能把握生命和精神的无限性。这一看法不同于他以前的观点,到耶拿以后,黑格尔很快又放弃了这一观点,转入论证绝对知识。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是他把自己的理想变为体系的一个转折点。1801年黑格尔写了《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一文,参加当时的哲学争论。这是黑格尔发表的第一篇哲学论文。
黑格尔这一时期还发表了一些批评康德、费希特和F.H.雅各比等人的著作。这些人的哲学被黑格尔看作主观的反思哲学、需要克服的片面性哲学,因而必须把它们同以总体为基础的“真正的哲学”区别开来。
1805年开始写《精神现象学》,于1807年3月出版。它标志着由康德开始的德国哲学革命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标志着黑格尔已经成为一位成熟的和独树一帜的哲学家。黑格尔在这部巨著中划时代地提供了一部人类意识的发展史。它从内容上将人类意识发展分为5个阶段。①意识,②自我意识,③理性,这3个阶段属于主观精神;④精神,即客观精神;⑤绝对精神。黑格尔的整体观和伟大的历史感,均体现在这部意识发展史中。《精神现象学》作为人的意识发展诸阶段的缩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的历史辩证法。
在纽伦堡,黑格尔完成了另一部巨著即1812、1813、1816年先后分3 卷出版的《逻辑学》。这部著作的重要意义和它出版后遭到的冷遇形成鲜明的对照。它只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才得到了正确的理解、改造并加以应用。在黑格尔的体系中,《逻辑学》占有核心的地位。除了《精神现象学》之外,他把自己的其他著作都看作是《逻辑学》的展开和应用。《逻辑学》集中地体现了黑格尔把宇宙看成一个运动、变化、发展的有机整体的合理思想。在逻辑史上具有革命的意义。
1816年黑格尔开始在海德堡担任哲学教授,他根据讲课提纲编辑成《哲学 全书》于1817、1827、1830年出版,每次重版都作了重要修改。他还 发表了政论《评1815年和1816年符腾堡王国等级议会的讨论》,坚持他的君主立宪制观点,批评邦议员们要求恢复法国革命前的旧法制。
1818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普鲁士王国的教授。在柏林的主要著作是《法哲学原理》。在这一时期,黑格尔还讲授历史哲学。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通过理性主宰世界这一客观唯心主义原则,把历史看作一个有规律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从而结束了把历史看作非理性的、一团紊乱的观念。
宗教哲学是黑格尔在柏林时期开讲的一个课程。他的宗教思想是促成他死后黑格尔派分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一点上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理性主义的神学传统,表现了明显的近代色彩。从来不把宗教归结为教士的欺骗,而把它看作是历史和当代深刻矛盾冲突的表现及其解决。人对神的观念同人对自己的观念相应,这是黑格尔的一个重要观点。黑格尔在柏林作了6次关于哲学史的讲演。他把哲学史和哲学统一起来,哲学史在他看来是在时间中发展的哲学,而哲学是在逻辑体系中的哲学史。因此哲学史在总体上可以说是哲学本身,哲学离开哲学史本身便不能成为哲学。哲学史上的多样性对于哲学的实存不仅绝对必要,而且具有本质意义。他的哲学史讲演达到了前人未曾达到的高度。
黑格尔哲学是19世纪德国资产阶级的世界观体系。它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具有百科全书式的丰富性,居于整个资产阶级哲学的高峰。它不仅反映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革命性与软弱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整个西方资产阶级的特点。在黑格尔哲学中,表现了丰富的辩证法内容与保守体系的深刻矛盾。
20世纪,黑格尔哲学重新受到广泛重视。黑格尔研究成了国际现象,不同阶级、不同的学派,都提出自己的解释,从中引出自己的结论。今天东西方很少有哲学家和哲学派别不同黑格尔发生直接和间接的关系。黑格尔派或新黑格尔主义,成了历史现象。但黑格尔哲学却在发挥自己的作用,启发当代人的思想。在中国,黑格尔作为德国古典哲学中最有影响的一位哲学家,他的哲学也正在得到较以往更深入的研究。
伦理思想 黑格尔集以往西方伦理思想之大成,特别是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伦理思想,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理性主义伦理思想体系。黑格尔关于伦理的学说就是他的法哲学,其中包括抽象法、道德、伦理3个部分,中心是揭示自由理念的辩证发展过程。从哲学上看,黑格尔伦理思想的形式是唯心的,但其内容是现实的,方法是辩证的,它的成就对后世伦理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美学思想 黑格尔的美学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美学讲演录》一书中,这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他的哲学体系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具体表现。艺术的根本特点,是理念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显现自己、认识自己,“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成为黑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黑格尔分别对艺术的性质和特征、艺术发展的历史类型和各门艺术的体系,进行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分析。逻辑方面,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有关艺术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历史方面,他开创了艺术社会学的研究,展示了宏伟的历史观。黑格尔的美学思想在西方美学史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成为古典美学的集大成者。
第3个回答  2015-10-02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德国最伟大哲学家之一。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德国古典哲学运动巅峰,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虽然他对康德时常有所批评,但是假使原来没有康德的学说体系,决不会产生他的体系。黑格尔的影响固然现在渐渐衰退了,但以往一向是很大的,而且不仅限于德国。其思想体系是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主要源流。十九世纪末年,在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大多都是黑格尔派。
第4个回答  2006-09-22
真能说,我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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