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继母霸占去世父亲的财产,还再问我要钱!求助

父亲今年8月份突然死亡,留下了些家产。其中有一个小型的股份有限公司,一套房产,还有些玉石。
现在的情况是,玉石已被继母私吞。公司被继母私自里把公司改到了她自己的名下。为了让我们不对公司索要,恶意借了大笔款项。要了公司就要承担债务。
我们现在在分公房子。法官有意把房产判给继母,我这里拿我那份额的钱。但我继母正在到处收集证据。证明父亲的工资卡在从04年开始就在我这里。我不知道她要收集这证据干什么?并向法官提出要追讨她对我父亲这工资卡的权利。
我这里就想问,我父亲工资卡里的钱,她有全力处理吗?
我父亲工资卡的情况如下:
03我父亲和我母亲离婚,离婚时协议上说父亲给我600元的生活费,如果我上大学父亲会尽力资助我。04年我开始在家自学。父亲那时开始把他的工资卡放我这里,让我帮他每月取工资,怎么用这钱我自己看着处理。
之后,我每月都在他工资卡里把钱取出来使用。也留一部分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到今年为止一直如此。期间,我父亲也问我要了几笔钱,作为给公司营业员工资周转用,之后父亲也会把借去的钱还回来。

  不知你父亲再婚时的财产情况是什么样的,如果再婚前就拥有公司、房产、玉石,即使和你继母结婚了这些财产也不会变成再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你父亲与你继母另有协议将这些财产给了你继母,你要进行取证,你继母恶意借贷是非法的,公司里你父亲的股分应该是遗产的一部分,她是无权独吞的,虽然在她的名下你也有继承的份。
  从你描述看,你没得到什么遗产,你要和继母算清你应该有的份额,即使他调查你拿你父亲工资的情况她也不能全部让你退还,这要看你能继承多少遗产。
  1.无论是你父亲再婚前或再婚后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都有权继承的份额,继承人有你父亲的父母、你父亲的子女、你父亲的现在配偶,分配方法是,先分出一半是你继母的,然后剩下的由你继母、你父亲的父母、你父亲的子女平均分配。
  2.你父亲的工资可按协议每月扣下600元无可非议,剩下的父亲答应由你自主决定可以看出当时你继母也没非议,那算是你父亲将工资赠与你了,虽说性质上属于你父亲与继母的共同财产,但直到你父亲去世前并未主张可要回,说明你父亲对他的工资处分有效。
  不知法院是怎么判决的,你分到了多少财产,你父亲的继承人有谁,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也 只能作出如上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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