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告在外面赚外快 法律上有罪吗?

我朋友的男朋友做修电脑的工作
可是最近他的老板2出了律师信给他
说要告他
因为在外面有赚外快的痕迹

原因是因为他在外面也有赚帮朋友修电脑的赚外快
(没有进公司的帐的)
刚好修电脑的对象是老板2的朋友
老板2的朋友告诉了老板2说他没有进公司的帐
开始怀疑而且不容许
便开始再用朋友试探他

现在避录电视有拍到他在帮朋友在外面修电脑自己赚的现象
而且还有声音
加上他带进公司里修

现在老板1跟老板2说是他给他这样做的
因为工钱给不够他
也知道他开销比较大
所以准许他在外面自己赚

可是老板2不喜欢也不甘愿
所以发了律师信说能够让他坐牢5年以上
而且还能让银行没收他的房子和车子

除非现在我朋友的男朋友给回所有以前的工钱他
(大约6个月的工钱 = 一个月千元以上)
就一笔勾销

可是我们现在怀疑
是真的能够被告的吗?
还是只是恐唬的?
请拜托帮帮忙

我上很多网站找了都没有消息
希望各界读法科的拜托回答一下
诚心的谢谢你们的回答!!

(我用的是繁体字,请原谅)

P/S:我住在马来西亚
不是中国
3Q
我朋友的男朋友工钱开销大是因为医药费和房租
医药费 = 一半的工钱都花在自己的肾脏病上

这是自己股份的公司
老板1的股份和老板2的一样

授权书的英语怎么说?
我们马来西亚没有用华语来出这类律师信的习惯
所以不懂英文很难办公事的

现在问题是老板2要告他以偷窃公司的生意和钱财为罪名
连律师信也出了
请问这样还有罪名吗?

当然我希望这不成立…

-------------

还有………
谢谢你们的回答!!
真的很感激
我朋友在我身边看到答案后
一直说谢谢谢谢
然后哭出来
(汗)

在外面赚外快违反劳动合同法,将被辞退,如果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被辞退,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如果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开除。且这种情况开除劳动者,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是不可以接私活,但前提是单位有没有禁止性规定,接私活是否影响单位利益。假如员工在单位干的工作与自己接私活毫无关系,即既不利用单位一切资源,也不影响单位利益,单位没有理由去辞退员工。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用工的自主权和劳动者的劳动权、择业权,法律也规定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二是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和工人签订不能干私活的协议,需要协商一致签订即可,公司一旦发现工人干私活,协商不成,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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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20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如果是以偷窃公司的生意和钱财为罪名,那你朋友可能就是触犯职务侵占了,这个是关键,把事情搞清楚了再哭。

中国的法律没有在外面赚外快是违法行为,但是至于马来西亚就要看你们当地的法律了,不过我想没有哪个国家会有赚外快也是一种罪的,对方公司可能是在恐吓你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20
应该不涉及犯法,不知道你们马来西亚那边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中国法律,如果利用公司设备和条件给自己赚钱,至多是不当得利,退还就行了,不会坐牢的。
不知道你们马来西亚是怎么规定的
第3个回答  2009-11-20
应该不会吧。按照中国的法律是没有罪名的。
帮朋友的忙不会有问题。
要个授权书就行啦。
第4个回答  2009-11-20
恐吓也是一种,被告的话也有可能,因为你朋友的男朋友不止一次这样,所以,对方不单单是恐吓,可能是真的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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