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如果在对方没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带回派出所吗?

rt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对方明明没有犯罪嫌疑,然后警察就以协助调查的理由让对方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然后那人就乖乖去了,我印象中好像中国法律没有让执法人员可以无理由的命令公民做任何事情吧?试问警察让他人协助调查是法律规定还是出于自愿帮助。其人可以拒绝警察的要求吧?

警察不能随意将人带到派出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才可以带到派出所盘问、检查。
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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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11
是这样的,没有犯罪嫌疑的人也有其他情况带回派出所的。带回派出所必须有正当的原因。一般是证人,受害人,当事人,违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逃犯,现行犯,和有可能破坏治安秩序或威胁到公民、单位安全的精神病人,乞讨者、醉酒者等人。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而公民在没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但是带回派出所后询问时间一般不超过8个小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楼上的法律引用错误了,楼主问的是没有嫌疑的人警察是否能以协助调查的理由让对方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可以要求证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地点一般是工作单位、家中,也可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出具询问通知书,并通知被询问人家属。这种询问一般是取其愿意,在刑事案件中,这样询问是强制性的,你可以一句话不说,但你必须要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0-12
配合司法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没有没理由的事情。警察都很忙,没事能逗你吗?找你了你就要配合。
第4个回答  2009-10-11
有没有犯罪嫌疑是依据巡逻民警的判断。
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带回派出所是要一定条件的。
《人民警察法》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对于证人或其他协助调查理由的不得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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