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交通事故,律师专业请进!!!

我于前天晚上下班骑电动车回家时,走的非机动车道,路经市政道路维修处,为了躲避施工,转弯后未及时调整车把,与前车自行车发生碰撞,我们双方均翻车,事后,自行车主(吕保健)拨打了120及110,120来后把自行车主(吕保健)送往医院,我配合交警填写我的身份资料。 到医院后,做了一系列检查,医生说(吕保健)屁股尾巴骨属于轻微型骨折,别的地方没有事情,医生说的住不住院都没事。然后(吕保健)要求住院,今天已经第四天了,花了3000元了,他还是不想出院,我家人在医院陪护了2天2夜了,其实他都没什么事情了。我们双方的车子,都被交警弄到了停车场,现在想问问车子怎么取出。还有就是(吕保健)一直不出院,怎么办,到时候狮子大开口要赔偿金怎么办!

车子的问题,到时候交警队会给对方一个放车通知单,如果对方不保全你的车,在出了事故认定书后,你就可以把车子提走。对于赔偿的问题,我觉得到法院对你是最好的,因为到了法院,如果之后是调解还是判决,案子了了,以后再也没有你的事。因为在交警队的调解,如果一方之后后悔没有履行的话,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就更麻烦。对于他支出医疗费的合理性,你之后是可以进行司法审查的,把不是治疗这次事故造成的伤情的用药可以剔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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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8
交警发了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取车。让对方上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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