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三级运动员100米标准:
手记为12.4
电记为12.64
国家一级:100米电计-10.93
国家二级:100米手计-11.50、电计-11.74
400米:
国家一级:400米电计-49.60
国家二级:400米手计-53.00、电计-53.14
国家三级:400米手计-56.50、电计-56.64
扩展资料:
一、申请条件
1、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2、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3、集体类项目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申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必须一次性集体申请。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 。
2、体育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且准确无误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有误的,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 。
3、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 。
4、体育主管部门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申领流程”申领)。
5、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