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里大儿子,户口迁出后村里分土地,总共分了我爸妈,外婆,二弟,三弟,妹妹六个人60亩地,没有我的土地。外婆和妈妈早已去世,妹妹已出嫁十九年。前几年二弟一直在家里闹要把土地给他和三弟平分,没有我的份。现在国家逐渐征用土地,征了10亩左右并给了补偿款,二弟怕土地全部征用后给的补偿款带我分,回老家天天吵,又弄了份平分协议让我爸和三弟签了,请问有效吗?(并且二弟可能伪造了证明,说村里重新分配土地,分给了他女儿和三弟儿子土地,应该没有重新分配,要不然出嫁十几年的妹妹的土地不可能还有,两个弟媳不可能没有分配到土地。)我真的没有份吗?二弟和三弟凭什么平分其他人的土地呢?父母的土地征用给的钱算遗产吗?我有继承权吗?打官司能打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