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青龙青同路两边动迁吗

如题所述

你好,政府具体规划如下:
《关于修改〈彭山区青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眉彭府〔202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局部调整青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彭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同意局部调整青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规模2.0743公顷。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实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
彭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不得变更永久基本农田位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得减少。规划调整后,彭山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已批准的《彭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三、调整规划范围
同意对青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中的2.0743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0743公顷)进行内部调整,调出指标地块不再作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期内只能作为农用地,调入指标地块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
四、各类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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