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同意急辞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劳动者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必须依须依法(适用《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急辞工不受法律支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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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8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的话,一般公司如果工作无法交接的话,是不同意急辞的。因为这样的话会造成公司岗位短缺,给公司造成损失。
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只能选择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一个月以后可以自动离职
第2个回答  2023-01-08
你好,怎么说呢。首先回答你,如果是正式员工的话,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没达到这个时间的,是可以不批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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