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在民间借贷进行调解时的协议书和判决书,二者区别:民间借贷的案件越来越多,一方面是借款人违约,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一方面是有的借款人嫌借款的利息高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保护上限,希望通过法院确认超过的部分不用归还,也导致发生诉讼。
虽然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可以结束诉讼程序,但是二者是有一定区别的。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的判定。
不服未生效的判决可以上诉,而调解无权上诉。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而法律不允许对调解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仅可以针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上诉。为什么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对调解上诉呢?以民间借贷为例,民事调解书是在出借人与借款人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作的,本身就是双方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不存在不服的问题,因此出借人或者借款人无权上诉。
【反悔权与强制执行】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只要没有送达,任何一方均有权反悔。一经送达后,民事调解书生效,负有履行义务的借款人如不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出借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与民事判决书是一样的。
综上所述,除却不能上诉之外,法院在民间借贷进行调解时的协议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强制执行力。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当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