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大过政府采购法吗

如题所述

       二者都属于法律,《民法通则》属一般法,《政府采购法》属于特别法,对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一、《民法通则》

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制定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2年6月29日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立法法》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28
不是一个领域的法律,民法和行政法都是部门法,但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17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甚至可以是政府机构)因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才由民法调整。
关系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经济不单纯只是字面上“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会关系到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运行以及秩序。
总的来说,就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像如果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话就牵涉到行政诉讼那些东西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