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单位福利分房,现在让我买

1993年单位以福利分房的方式分给我一间房,签的是住房租赁合同,5.7元/月,签订日期是1993年3月11日始,截止日期是1997年12月31日,但从1998年以后我还是住在那里,并向单位交纳房租。

2010年我们市里开展“三年大变样,大拆促大建”,房子有可能要拆迁,单位通知我购买该房,有租赁合同的价格为1500元/平米,没有租赁合同的价格为1800元/平米。想咨询下,我是否应该购买。单位有权利以这个价格出售吗?我这个属于房改房吗?

在租赁合同书中有这么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城市规划拆迁,双方均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
去单位咨询现在掏钱买,只给开收据不能办房产证,只有收据这房能买吗?
今天又侧面打听了下,整栋楼没有房证,只有土地证。

应该问清楚,产证

如果买了,没产证。
就只能是福利房,不能再交易了。

房产证一般都有

土地使用证估计没有

就属于小产权房。那要比市价便宜很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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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5
只要该楼房的产权归你们单位所有就可以买下。我们单位也是差不多情况,10几个小区都是福利房,买下只给一张房票。土地证、房产证都不给。目的是为了避免拿福利房去社会上卖高价。
第2个回答  2010-07-05
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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