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人事调整期间,断发几个月工资,怎么办?

我单位有一个同事因人事调整从A省调动到B省,B省的商调函到A省后,A省就出具了我同事的人事介绍信,限1月份到B省报到上岗,但B省还未确定是否接受,致我同事2-4月份未上班。4月份B省调动函发到A省,但因A省已于1月份在公务员系统减员,我同事2-4月份工资未发、社保断交。像我同事这么情况,既不属于无故旷工、又不属于事假,因因为两省人事调动规定的不对称,以致出现断交情况。现A省需补发2-4月工资,应该依据什么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等按全额计发还是按比例计发?

第1个回答  2024-04-12

用自己的积蓄度过这几个月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