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质不同。
法院、监察院属于司法机关。
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纪委是纪律检查部门,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服从党委领导。
二、职能不同。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隶属关系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属于业务知道关系。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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