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0号发放上月工资,不计提,在下月直接计入发放月份,会计上会怎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13

    朋友,您的做法,确实来说,是不正规的。毕竟员工工资,属于哪一个范畴(管理、销售、制造等),总得有个源头和终结。如果没有计提,就少这一笔的费用了。

    计提: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当然,也有很多公司也好像您写的做法,不计提,直接弄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就算了。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外账的话,还是建议要计提,先计提到损益类费用的科目,到发放时候再进行会计处理。毕竟钱付了,少了这笔费用,次年就要多交这笔钱的企业所得税了。当然,前提是公司是盈利情况下。

    希望能帮到朋友您。

第2个回答  2013-11-13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工资不论是否当月发放,是否计提,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
第3个回答  2013-11-13
你上月可以不计提,但是到发放的当月也要计提的。
第4个回答  2013-11-13
其实也没有怎样,就是不太合理,明明是上月的费用但是你入了这个月。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一般没人理的。别怕。小公司的话,每个月的工资差别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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