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起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3

五百年前,随着欧洲资本运动的兴起,跨国贸易日益繁盛,法律不健全的背景下,非法的“偷渡”行为悄然兴起。早期,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英国人为了商业利益,纷纷选择偷渡至我国东南沿海的台湾、香港和澳门。明朝时期的郑和下西洋,虽是远航,但并非自愿,他们在强大的炮艇护卫下游历东南亚及南亚、东非国家。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国家如西班牙和英国,利用移民劳务的名义,从厦门和汕头秘密运送大量华工至南北美洲和南非。具体数字显示,1847年至1852年间,厦门输送的华工达到15000人,汕头则在1852年后输送了4万华工。这些被称作“猪仔贸易”的活动,后来转移到澳门,仅澳门一地就有十几万华工被偷渡到古巴和秘鲁。


1882年,统计显示,美国西部的圣弗朗西斯科,有29万华工参与金矿开采和铁路修建,他们是西方列强非法“偷渡”到美国的一部分。据统计,从1807年至1925年,通过荷、西、葡、法、英、美等国的非法手段,被贩运到世界各地的华工大约有300万人。


尽管中国政府自古以来就坚决反对这种大规模的非法偷渡,但这种由西方列强推动的行为在中国东南沿海却形成了亲友间争相“走出去”的传统,尽管这种方式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和不法行为。


扩展资料

偷越国(边)境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境许可、未经入境许可,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偷越国(边)境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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