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单位职能

如题所述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来安县人民政府的多项文件规定(如来政〔2004〕7号和来政〔2004〕26号),其核心职责在于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全面管理和监督。以下是其主要职能的详细介绍:



    首先,中心制定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服务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其次,对进驻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包括现场监督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以提升服务质量。
    中心还负责协调各部门和审批项目的设置、调整,以及审批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审批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中心起着组织协调的关键作用,促进跨部门合作的顺畅进行。
    协助县监察局在中心设立的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良好的服务环境和秩序。
    此外,行政服务中心还承担着调查研究的任务,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最后,中心积极响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整个行政服务系统的高效运行。

扩展资料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于2004年2月,同年8月投入运行,是县政府正科级行政派出机构,实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县为民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块牌子一个机构,归口县政府办管理,内设综合股、业务股、监察股。现进驻2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2个中介服务机构,设58个服务窗口,145个审批(服务)项目,现有管理人员6名,窗口人员58名,工勤人员4名,服务大厅行管区面积500个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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