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离婚还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吗

如题所述

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原则上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法律规定,离婚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颁发离婚证。
2、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判决生效时即为离婚,此时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具体权限或能力的问题:
1、法律规定,离婚判决属于行政裁决,并具有法律效力,其内容包括离婚和离婚后相关事项的处理。
2、因此,一旦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且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双方就已经是离婚状态,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综上所述,经过法院判决的离婚后,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因为离婚判决已经具有法律效力,认定了双方的离婚状态。也就是说,离婚证主要是民政局在双方协议离婚时出具的证明,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离婚判决便已经认定了双方的离婚,无需再向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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