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写假报道那个部门管

河北法制报记者刘彬写不实报道,造成当事人名誉严重受损

河北法制报记者刘彬是正义记者,他们是在诬陷和恐吓刘彬记者。请大家看看以下事实:

我7岁女儿遭教练猥亵何时能依法解决?
女孩妈妈讲述7岁女儿受猥亵事件经过:
马教练考虑到我身体不好,便主动提出训练后送女儿回家,由于同班还有一位初二的大姐姐一同被送回,我也就没有多想,愉快地答应了。
2010年2月27日晚10点多,我7岁的女儿在保定市天鹅中路秀兰城市花园居民区内的一家国威跆拳道馆训练回来,精神十分异常,惊恐万分,并大哭大喊,就像疯了一样。
我问孩子:你怎么了?慢慢说。
女儿声嘶力竭的哭着说:没人后,马教练把灯关了,把我压在底下,用手伸进我衣服里摸我,并用大骨头蹭我,顶我,还颠我。
我又问:几次了?
女儿哭着说:三次了。
我马上给跆拳道的另一位姓井的教练打电话,让他把他们的领导叫到我家来,一共来了4个人.
跆拳道的姓田的问我女儿:马教练压在你身上干什么来着?
我女儿就做一颠一颠的动作。
马教练说:一共两次,都怨我,我是做得过分了(原先我和她闹后,送她回家,她还和我说话呢,这次确实是把孩子吓坏了),她(孩子)以捡硬币为幌子,不让我再闹了。我把灯打开,送她回来的路上,她一句话也没有说,确实把她吓坏了。
我说:报警吧!
朱宇(国威跆拳道馆负责人)说:你别把警察想的太好,他们更没有素质,问你女儿时会把她吓坏的,现在也凌晨4点多了,等8点我去找马教练的爸爸,给你一个交待.(他们始终阻拦报警)。
2月28日上午,马教练的爸爸说:这是误会,都是孩子。
我说:我孩子7岁,你孩子多大了?( 马教练22岁)
2月28日上午我强行打110报警。
2月28日下午我带孩子去五四路派出所作笔录后,做笔录的朱副所长说:你在电脑上认一下,哪个是马教练。
我说:这两个都不是(电脑上就两个叫马某的)。
3月1日上午我打电话给朱副所长说:你传马教练了吗?
朱副所长说:下这么大的雪,天鹅路又撞了四五十辆车,人家能来吗?
我说:下雪撞车与他(马教练)来派出所有什么关系呀?
朱副所长说: 我们得人性化办案,再说我们也不认识他家。
我一次次找派出所的朱副所长,给他录音的证据,他说:录音说明不了什么,也不能当证据。这位朱副所长,百般刁难我,对我大吵大闹,还对我说:你录音了吗?你不录的话,我就对你说两句,你录音的话,我就不说了.
我说:你说吧。
朱副所长说:我给马教练他爸爸打了好几次电话,说出了这事,你还不赶紧给小孩的妈说好的,给小孩买点吃的。
我说:你太不作为了,不传犯罪嫌疑人,还给他的爸爸出主意。
3月2日我打电话给派出所朱副所长说:你传马教练了吗?
朱副所长说:马教练到邯郸学习去了,得去一个星期,等他回来再说(我报案后这么多天,派出所没有传马教练并且还放他出去学习)。
马教练妈妈到我家说:给你2000元钱,不要再找了,我家孩子也有压力,到时候作出过激的事大家都后悔。
我说:你别提钱,我不要。你这是到我家威胁我来了。
朱宇(国威跆拳道馆的负责人)到我家来说:大姐,你饶马教练一马,马教练会感激你一辈子,国威馆会感激你一辈子。
(以上都有录音为证)
后来朱副所长回避我的案件,由张所长亲自负责我的案件。此后,我多次找张所长,他说得更离谱。张所长说:把孩子说的笔录大骨头那部分去掉,否则,定不了他(马教练)的治安罪。
6月初,又换了一位所长,至今还是没有结果。
4个月过去了,孩子的精神状况还没有恢复过来,一到晚上就特胆小,不能关灯,睡觉需要妈妈搂着。做为母亲的我很是痛苦和担忧,天天度日如年呀!!
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一定为我女儿讨个说法!也希望好心的人们帮帮我!!
7岁女孩的妈

2010-7-11 22:25 回复

是“闹着玩儿”还是“骚扰”
跆拳道教练身陷“胳肢门”
本报讯 (记者 刘彬)位于保定市天鹅中路秀兰城市花园居民区内的一家跆拳道馆,因一位22岁的教练马某对一位7岁的小女学员犯下的错,而被辖区五四路派出所调查。事发已经三个多月,该馆始终正常营业,马某仍在训练馆内训练学员。6月2日,小女孩的母亲向本报记者投诉:“今年2月27日晚10点,我七岁的女儿训练回来,一进门已是满脸泪水,眼珠瞪得出奇的大,像疯了一样,十分恐怖。并哭着说‘下课后,马教练把灯关了,把我压在底下,胳肢我,把手伸进我的后背摸我……’”“真恶心!”女孩的母亲说,女孩告诉她类似情况一共有3次了。联想起女孩这半年来的怪异表现,妈妈非常后悔。
女孩妈妈因腿部韧带断裂,做了手术,行动非常不便。由于家距离训练馆很近,马某称考虑到女孩妈妈行动不便,爸爸又在外地工作,便主动提出下课后送女孩回家,由于同班还有一位初二的大姐姐一同被送回,妈妈也就没有多想,愉快地答应了。自2009年6月报名训练以后,仅1个月,生性活泼好动的女孩便生病住院了。这之前,女孩曾经多次哭着说过:“妈妈,别让马教练送我了,你去接我吧。”妈妈也未多想,只是训斥女儿说:“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妈妈腿走不动,再说有姐姐做伴,有教练护送,一起回家多好!”至2月27日的半年之内,女孩住过两次院,住院前都有过多次向妈妈哭诉的经历,妈妈怎么也未向那方面想过!而此次女孩精神表现异常之时,恰好是上初二的大姐姐请假未上课之日。2月28日上午,妈妈打电话报了警,五四路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由于女孩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在医院哭闹不止,坚决拒绝医生甚至妈妈“检查”身体,无从证明她是否为处女膜破裂。马某在派出所做笔录时,也只承认和女孩闹着玩儿,未曾有过猥亵行为。在馆长从中说和下,马某愿意出2000元调解。女孩妈妈坚决拒绝赔偿,坚持要求将马某刑事拘留!但苦于没有证据,也是心急如焚!6月8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五四路派出所的一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近日,北市区公安局长白少辉已经获悉此案进展缓慢,已命令新任派出所长王智森组织民警加大案件侦破力度,马某已经承认如何跟女孩闹着玩儿——‘把灯关掉,压在女孩身上,胳肢她,身体某些部位难免会碰到女孩’。”女孩母亲向记者表示:别说马教练趁没人时关灯将女孩压在身下,就是当着家长的面做这些事情,我都坚决不会同意。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白少辉局长,他表示:“目前正在与北市区检察院沟通,研定马某是否够上刑拘或治安拘留标准,以决定对其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并协调市体育局等部门对该馆进行整顿。”
本报将继续对此案进展予以关注。

我的接访日记之十219.148.102.* 1楼
今天是2010年6月4日,一个母亲来到我的办公室,流着眼泪,非常气愤的向我诉说着这样一件事情:
7岁女儿活泼可爱,特别喜欢跆拳道,我就把她送到一家跆拳道馆练习。今年,2月27日,和往常一样练完就回家了,我看她神情不对,一再追问,孩子“哇”的一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男教练等到大家都走了。把女儿留下,闭了灯,在孩子身上乱摸,猥亵孩子。把孩子吓坏了。我听了肺都气炸了,马上报了警。几天后,那个流氓教练的母亲来到我家拿来了2000元钱,被我拒绝了。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他还逍遥法外,公安派出所干警不作为,我要告他们……
我立即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公安局有督察处专门管这样的事情,反馈回来的信息是:今天下午立即传讯那个流氓教练!
作者:121.19.49.* 2010-7-2 08:05 回复此发言
作者:保定市妇联

123 回复:保定跆拳道教练身陷“胳肢门”
102.* 23楼
我是市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我曾写过一篇《我的接访日记之十》在保定贴吧发表,其目的是唤起有良知的广大民众的正义感,让我们大家拿起正义的剑,斩断邪恶的手。现在,我想对女孩妈妈说:我们会始终站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立场上,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努力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为你们撑腰没,为你们排忧解难,为你们撑起一片蓝天!我们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胜利在向我们招手,曙光在前头!加油!
作者:121.19.170.* 2010-7-1 22: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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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7
首先是报社,是记者单位,自然要负责,宣传部是报社的主管部门,可到那里反映。
第2个回答  2010-07-08
保定河北法制报记者刘彬以不实事实报道,垃圾记者收人钱财没人性,要求其领导严重对待此事!!!实在处理不了哥们找几个个人弄死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7-07
找报社领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0-07-11
记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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