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汽车开门撞上如何赔偿

只是轻微的尾椎骨折,医生只让休息半个月后在复查,后来复查完了医生又开了在休息半个月就没什么问题了。现在好了去和司机结案~他只赔偿医药费,另外电动车损坏修了700,他只赔偿130。说其他的没有! 请问这样合理么???其他还有什么需要赔偿的呢?请哪位高人来提点下,小弟在这扣谢了!!!
对于以下的答案,我有几点补充,我放要求的赔偿大约如下:1医药费按照医院开居发票,电动车,按照发票来赔偿(对方不愿意),护工费500,营养费300。误工费按照国家标准赔付。其他没什么了,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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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首先要报警,通过警方的堪验结果确定责任,但司机或下车人应负主要责任。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及电动车的损坏赔偿。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2个回答  2010-07-08
这样的事情 你是比较占优势的 毕竟新的交法是照顾弱势群体的 就是行人 自行车 等之类的

之所以你们的结案 交警队也是遵循你们自己协调的 如果你不答应的话 他们谁
能给你结案啊???况且在结案以前 他的肇事车辆必须暂扣的 你想想老公家也不是吃干饭的 你拖他不能拖 毕竟停车场也不是白让他停车的 对吧??

但就做人来说 让他赔个电动车和医疗费的话 也在情理之中的 不要太过于为难别人 设想有一天你也开车了 遇到这样的问题。。。。。。公道自在人心 ~~
多行不义必自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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