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安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如题所述

合肥公安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如下: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安徽省公安厅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公安院校,也是安徽省唯一一所由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人社部发〔2015〕106号)认定的招收公安专业学生的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校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85、48、102、651路公交车警察学院站)

一、公安类专业招生

(一)招生专业

公安类专业: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

(二)招生对象

公安专业招生对象为年龄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的未婚青年。

(三)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考时具有安徽省户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四)公安专业招生条件

报考公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安工作要求,经过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

2、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此外考生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

女性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1至25.7之间;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3、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依据公安部下发最新的公安院校招生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公安专业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公安专业为提前批(专科)。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不予录取。

4、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提前批次(专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录取工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名额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2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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