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生孩子需要什么

如题所述

外地生孩子,需要女方持身份证,之前的孕检手册到所在地医院产科办理住院手续。
生育子女完毕,需要孩子父母的双方身份证,在出院时,到产科专人处申请给孩子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事后出院补领,需要出具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办理。
然后凭子女出生证明,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

外地人在北京生孩子需要准备以下手续: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用于确认身份和办理相关手续。
2.结婚证书:证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
3.准生证:证明孩子合法出生的文件,通常由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出具。
4.医疗保险卡:如果有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生育费用。
5.孕期检查手册:所有孕期检查的结果和记录。

产假从何时开始计算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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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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