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被人打伤,鉴定为轻伤一级,派出所一直不抓人,说是证据不足,

我父母被人打伤,鉴定为轻伤一级,派出所一直不抓人,说是证据不足,我该怎么做

控告人如果对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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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9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伤者要承担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2个回答  2017-06-29
估计和派出所是有关系的!不然早就完蛋了!
第3个回答  2017-06-29
轻伤二级是可以构成刑事立案标准的
第4个回答  2017-06-29
找到被告住址,直接起诉。追问

有住址,一般派出所定过证据不足够,起诉胜率大吗

追答

有没有证据证明是被告打的

追问

当派出所到时人就跑了,没有其他证人

追答

确实需要证据。

追问

派出所只知道两方打架了,都在医院住,这个不能形成事实吗

追答

这可以啊。只要知道两方打架就行。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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