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养老金社保局为啥不给明细。今天上午我到社保局补交费用,给我手写是2010年1月到2016年6月(35580元)、2016年7月到2017年社6月(7758元)共计4万2千多,说让我到税局交。因单位倒买几次,从1998年以来都是单位部份和个人部份都是自己全交,也不给明细,我怎么感觉有问题,问社保局办员,他说算完了查不了,反正你都要交,查了也没用,谁能告诉我,我下岗了还交单位部份,也不归个人部份,还不给明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