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险索赔需要哪些材料,货运保险理赔应注意什么

如题所述

索赔程序 索赔流程图

索赔程序
“实事求是”、“主动、准确、迅速、合理”,是本公司理赔原则。当发生保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我司将以最快的速度派员到出险现场,进行查勘、定损,为您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具体程序如下:
1. 接受报案:我中心收到发货人、收货人、检验代理人其中一方或多方的出险通知后,即予立案。
2. 要求索赔人立即申请检验:请索赔人与保单上打印的检验人联系,立即向检验人申请检验,检验费用由我司支付。
a 若保单上打印的检验人联系不上,我中心则会查找出当地劳合社检验机构,并将其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提供给索赔人;
b 在理赔中心掌握到收货人名称、地址及保单的前提下可由我中心致函检验机构委托检验;
c 以预约保险形式承保的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在得知发生货损后,业务部门须先补运输保单,并将保单正本提供给投保人。
3. 检验人做完检验后,将全套索赔资料原件及检验报告寄至理赔中心。
4. 审核案卷:我司在收到检验代理人的正式检验报告后,根据检验报告及检验人沟通,了解案情,明确责任,检查案卷是否齐全。
5. 理算并付款:理赔中心理算完毕,做好银行帐单,案卷移交分公司计财处,分公司计财处审核案卷并核查保费是否收到,然后到银行办理票汇。

索赔流程图

索赔提供单据

索赔提供单据

一. 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世界各主要港口和城市,均设有委托国外检验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两种机构,前者负责检验货物损失。收货人取得检验报告后,附同其它单证,自行向出单公司索赔,后者可在授权的一定金额内,直接处理赔案,就地给付赔款。
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
(3)发票;
(4)装箱单;
(5)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以及证明 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
(6)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
(8)货损货差证明;
(9)索赔清单;等等。
2.属于进口货物遭受损失,我国进口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当进口货物运抵我国港口、机场或内地后发现有残损短缺时,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会同当地国家商检部门联合进行检验。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则由当地保险公司出具《进口货物残短检验报告》。同时,凡对于涉及国外发货人、承运人、港务局、铁路或其它第三者所造成的货损事故责任,只要由收货人办妥向上述责任方的追偿手续,保险公司即予赔款。但对于属于国外发货人的有关质量、规格责任问题,根据保险公司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而应由收货人请国家商检机构出具公证检验书,然后由收货单位通过外贸公司向发货人提出索赔。
进口货物收货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要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发票;
(2)提单或进出口货物到货通知书、运单;
(3)在最后目的地卸货记录及磅码单。
若损失涉及发货人责任,须提供订货合同。如有发货人保函和船方批注,也应一并提供。若损失涉及船方责任,须提供卸货港口理货签证。如有船方批注,也一并提供。凡涉及发货人或船方责任,还需由国家商检部门进行鉴定出证。若损失涉及港口装卸及内陆、内河或铁路运输方责任,须提供责任方出具的货运记录(商务记录)及联检报告等。

索赔注意事项 理赔承诺

索赔注意事项

1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尽快通知我公司;
在我公司代表到达前,请尽量保留受灾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2 发生财产损失后,积极对受损物品进行施救,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合理的施救费用,我公司予以赔偿;

3 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运输单证及与赔偿相关的原件资料;

4 该保险事故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得放弃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并积极协助本公司进行追偿;

5 注意索赔时效,应在索赔时效内行使索赔的权利。

理赔承诺

1. 您报案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查勘;
2. 根据需要,将协助您对受损物资组织施救,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3. 为您提供明确的理赔指引;
4. 定损快速、公平、公正、重合同、守信用;
5. 索赔单证手续齐备且达成协议后,在十天内赔付;
6. 双方协商一致后,负责划转赔款或将赔款送到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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