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10月和11月份的工资,且公司现在处于空壳状态,老板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今年7月底面试的这家公司,当时面试的行政经理给到的待遇是:试用期4k,转正后6k(在长沙这样的薪水算不错了),双休,还有五险一金,而且还说职位特别缺人让我赶紧入职。于是我在7月31日入职,入职的时候只填写了一份资料表,还有开了一张长沙银行的工资卡(开卡的时候长沙银行是需要在职证明的,还盖章了)。干了一个月,一次会议上领导说我表现好让我提前转正了。转正只是口头在会议上说了,后来我主动去问行政经理转正办理手续的事,可是行政经理说已经替我办好了,当时我也就没追究下去(有很多公司不会给员工签合同的,心里只是默认这种情况跟是见怪不怪了)。入职后不久我就发现这种公司可能是骗子公司,打着卖黑茶的名义,却暗地里拉人投钱,给高利息。当时我的职位是平面设计,虽然内心知道这种公司不正规,但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没多大影响,还是继续在那干着,因为工作不是很累环氛围轻松。到了9月底,公司组织开会,说是公司要搬到安化去,不愿意去的举手,我和当时一起进来的新员工都举手了,表示不会去。会后总经理点名叫我在家办公不用去安化,我接受了。后来发现公司并不是搬去了安化,而是搬进了一个小区里面办公,本来是15号发上个月工资的,这次拖了一个礼拜才把9月份工资发了。在小区里上了半个月的班,我们后来又搬到了董事长之前倒闭的公司所在的办公楼(租期未到),在10月底的时候,总经理开会跟我们说,他和董事长决定调整工资制度,公司10月份整体目标50w,达到目标有提成,并且给每个人的底薪降低了,我的降到4500,结果是,10月份说是完成了45w的业绩,提成泡汤。之后我越想越委屈,毕竟我的工作跟业务员拉业绩也没多大关系,他们做不做业务我还是需要每天干那些事情,而且那些业务员个个都是混吃喝的。到了11月上旬,我在微信里跟行政经理提出离职,行政经理说第二天再跟我聊。到了我提离职的第二天早上,总经理单独和我谈话,说是董事长要把全部员工开掉,只留下我跟其中一个财务(董事长姨妹子),其他人要留的话是没有底薪的,如果辞职的话,11月份还可以拿半个月底薪,还说我的工资为5k,年底董事长给我分红。我本来的打算是辞职后明年再找工作的,因为周六日报了全天的课程,私下还有很多事处理,当时觉得反正工作也轻松,先混到过年再说吧,于是继续像往常一样正常上下班,当时办公室只有我跟财务两个人。期间11月15日是发工资的日子,结果董事长没让财务发,知道公司喜欢拖欠公司,大家都在等。到了11月底,周一上班的早上财务发微信跟我说有事不来公司,一直到11月份过完了,都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司,可是工资还没发。12月1日的时候公司群里有人要工资了,我当天没去上班,我也在群里问了一句工资什么时候发,拖了两个月的工资了,我有点儿着急了。群里没人回复,我私下里找总经理,总经理说不管他事,公司是董事长的,工资找董事长要。于是我又私下找董事长,董事长说见面聊,结果放我鸽子,我又找他,他说他忙着投资人的事等忙完了再约我,我就说我在家办公把公司电脑搬回家,有事的话找我即可,他同意了。截至到今天12月14日,这半个月我一直都在家,等着董事长的回复,结果一直没音讯。我昨天和今天微信给他,他人都没回。请问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要到工资?我第一次遇见这种事。。请大家帮帮我,我觉得自己好渺小,合同什么的都没签,还白白干了两个月的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样,你们单位一被举报就惨了。如果没有订劳动合同没拿更惨--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或许你说公司小,不规范你也无处申冤,教你一招:
根据劳动合同法条款,这是公司存在的明显的侵害你合法权益的行为,你可携带相关凭证至市县级别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没有成功,你确定证据确凿,可提交由法院处理的事项。
其实没有发工资你只要证明你付出了劳动你与这公司有劳动关系,责任方就在企业了,企业必须提供发工资的证据,现在国家的法规对维护员工利益有帮助,你应该可以比较容易地要回你的工资。如果企业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逾期不支付的,你们的单位还得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照这么看,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只要多学学法律,就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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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5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常见现象,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办法追索:1、向劳动监察投诉;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3、有欠条或者经协商有清偿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的,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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