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本人向对方进行起诉,可是法院联系不上被告的话,首先一定要想办法联系到被告,调查被告具体所在地居住的地址,可以请律师帮忙去调查清楚。人民法院并不会因为被告没有办法联系到就驳回当事人的诉讼,除非本人起诉的被告确实不适格。人民法院与被告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是为了方便诉讼案件可以快速得到审理。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的是,如果法院几次都联系不到被告的话就诉讼程序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一)直接送达。人民法院会派专人将诉讼的文书直接交付给需要受送达人签收的一种送达方式。(二)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的成年家属如果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其有关基层组织或对方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并说明清楚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清楚拒收的具体事由及日期,再由送达人、见证人进行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相关住所也就代表送达完成。(三)委托送达。负责审理此民事案件的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如果有困难的话,依法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进行送达。这种情况一般是适用于被告在外地。(四)邮寄送达。法院会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且用挂号信寄送的方式给受送达人。(五)转交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给受送达人所在的相关单位进行代收,然后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2个回答 2020-03-30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而当出现您所说的联系不上被告的情况,则法院会应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因此,如果您已经起诉,则送达和公告的事则是由法院进行处理。
第3个回答 2020-04-07
1、想方设法联系被告,调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址,比如请律师去调查清楚。
2、如果实在无法落实清楚,法院只能公告送达,法院不能因此要求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