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0-11
如果用人方确实多缴纳一月社保,应当由劳动者返还,否则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未多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不予理睬。
第2个回答 2019-10-25
1、先上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或者直接到社会保障局核实用人单位是否已替你缴纳你已离职月份的社保;
2、你已离职,公司确实没有义务帮你缴纳离职月份的社保费用,但这个是由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前及时去申请停缴,而不是离职员工本人的失误,所以是否必须退还这笔费用,在法理上存在争议;
3、基于社会保险是一种员工福利,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更是有利作用于员工本人,因此员工再个人道德上可考虑退还这笔费用。这类似于银行转账转错账号,失主来追回费用的情况。
希望以上分析对楼主有参考价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27
先自己确认一下是否存在用人单位给你多交了一个月,若属实,用人单位在你离职后确实没有给你缴纳社保的义务,那么你就应该退还给公司。先自己确认一下是否存在用人单位给你多交了一个月,若属实,用人单位在你离职后确实没有给你缴纳社保的义务,那么你就应该退还给公司。
第4个回答 2019-10-14
建议应该个人承担的部分可以返还,单位承担部分不用给了。实在不行,可以要求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