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地区和医院级别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的医保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可报销90%;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可报销95%。
三种医保报销费用:
1、门诊费用:门诊是指定的医院门诊。核定基数标准:离休人员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门诊费由各单位按月随工资发放。
2、一般性住院费用:一般性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比例报销。其标准为:离休干部单位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单位报销75%;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实行限额、比例报销。
3、重大疾病住院费:重大疾病是指经县以上医院确诊为癌症、器官移植、脑管意外导致神志不清、肢体功能障碍等重大疑难病症。离休干部据实报销。其它人员,住院费超限额部分经县局医疗费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单位报销75%,个人负担25%。
不同人群报销比例:
(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小于等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
(2)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小于等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
(3)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
(4)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是门诊费用的,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补420元,月平定补35元等。如果是一般性住院的退休人员单位报销75%;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实行限额、比例报销。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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