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公司合作,项目合作结束后,项目及项目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告公司
乙方:个人
双方就A项目在宁德市广告代理、发布与制作合作事宜,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同意就宁德市户外广告代理与发布项目开展合作开发。
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
1、在甲方的原有框架内组建A项目部,
2、该项目由乙方负责,A项目部独立动作;
3、以甲方名义,代理、发布A项目中的广告;
二、甲乙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经营资质及相关资料,成立A项目部;
2、该项目合作结束后,乙方注册新公司独立运行A项目,新公司拥有A项目及A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3、甲方继续拥有新注册公司A项目的10%股权
4、在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与其他机构进行以上项目的合作;
5、项目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纠纷、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
6、甲方提供乙方广告业发票,发票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人员负责管理;
7、甲方提供乙方的发票,乙方要在向甲方兑新发票时结清相应产生的费用;
三、股权分配与利益分成
1、甲方提供场地、资质,拥有A项目10%的股份;
2、乙方提供人力、资金、技术,拥有A项目90%的股份;
3、盈余分配:以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与供应商和客户签合同是用甲方公司资质与甲方公司名称。
合作结束后项目部的各种合同、资料、项目经营权及项目所有权,归属乙方注册的新公司。有法律效力吗?
甲方可以以合同都是公司名义签属的为理由,拒绝转让合同与各种资源吗?

恐怕你的合同表述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不太能够理解“该项目合作结束后,乙方注册新公司独立运行A项目,新公司拥有A项目及A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因为成立公司运营项目本身就是合作方式之一,为什么合作结束还要成立公司呢?

其次,你的问题补充应该并不是特别需要担心的,毕竟你在新公司中有90%的股权,公司的具体运营原则上还是你在掌控,因此具体还是需要看公司章程的具体安排。

所以,建议你和律师作一全面沟通,看看如何调整合同条款,并在今后公司成立时再考虑如何确定公司运作和你的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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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8
合同中已经做出约定,合作期满后,由你负责注册新的公司继续经营项目,但是甲方公司在你新注册的公司中占10%的股份。这样其实无非是换了另外一个公司来经营这个项目,你们之间对于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以及收益分配仍然是公司占10%,你占9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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