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在我旁边那个哼哼的家伙是我的新同桌.
他,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细而弯的眼睛总是透着智慧的光芒,他的嘴唇总是抿着,只有在笑的时候,才能看到他那副白但不怎么整齐的牙齿.他的脸就像是七零八落的零件组成的,显得独特但又那么协调.
他,成绩超好,总考全班第一位.对于从小被老师教导“要认真学习,才能取得好成绩”的我看他简直比看外星人还稀奇.上数学课,他在底下做英语作业;上英语课,他在底下做语文作业……有一次在班队课上,班主任让他和大家交流一下
学习方法.刚做科学作业做得兴致勃勃的他,突然听见老师叫他名字,急忙问我老师老师在说什么.作为同桌,我很义气地告诉了他.他缓慢地站起来,慢条斯理道:“其实学习只要上课听好就好了……”我差点吐血,你这叫上课听好,想想前半分钟你在底下鬼鬼祟祟干什么.可是没办法,人家就是成绩好……
他有一个爱好,唱歌.
周杰伦是他最崇拜的歌手,所以上课时免不了哼上几句.开始,我一直以为他在念经,后来才知道他在唱周杰伦的
《龙拳》.请注意,这个“后来”是指30分钟后!他在练他的唱功,同时也在练我的“听功”.经过他现在的哼哼,我发现我的“听功”的确有了进步,便得意地告诉他:“小样儿,唱周杰伦的
《黑色幽默》呢!”谁知,他瞥了我一眼,说:“你耳鸣吧,同学.我唱的是
《黑色毛衣》.”我晕~~
看着他那么自我陶醉的样子,我不禁觉得——他真得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