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望去,在中国的古代几乎每一个朝代都有贪官,但是要说最严格的时代应该就是明朝,它是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朝代,因为大明的律法对惩治贪官十分严酷,允许百姓将害民贪官直接越级把贪官绑至京城,如果各级官吏敢有阻拦者,全家就会被族诛。明代律法规定,只要地方官员贪污超过六十两银子,便会被斩首示众。
我觉得最可怕的当属于剥皮,发明这个的这位皇帝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惩治贪官这一方面,朱元璋采取了十分严厉的措施,在明初,他实行剥皮制。在明代法律明文规定,只要地方官员贪污超过六十两银子,便会被斩首示众,并剥皮实草。据说,明太祖还特地建立了一座庙,被称为皮草场。剥皮实草是把人皮剥下来,用草填充起来做成皮囊挂到所在官署的外面,示众以儆效尤。
还有凌迟处死,就是用小刀在犯人身上不是要害的地方一刀一刀把肉割下来,一次凌迟要延续几天,头一天,被施以凌迟的贪官一般还不会死,但是会血流不止,疼痛难忍,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明朝的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的。
对于贪官每一个朝代都有不同,有的只是罚没家产,仅仅明代的酷刑就有数十种,导致了在明朝少有贪官,那是因为明代对贪官的刑罚残酷至极,令人闻之丧胆,导致少有人去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