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不能以本条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文件,应以公告方式送达。公示后60天,应视为已送达。送达的原因和过程应在案卷中注明。也就是说,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通知被告应诉,但如果被告不配合诉讼,不接收原告的起诉材料或故意回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向被告公告,公告期满,即已送达给被告。
正常情况下,被告可以不出庭,但除离婚案件外,特殊情况下是必须出庭的。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对应当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传唤。" 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被告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出庭。在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强制传唤措施的情况非常少。在很多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被告人并没有被羁押。
而且很多时候被告并不想离婚,所以恶意潜伏、躲避、送达文书都不如,更谈不上逮捕。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如果有诉讼代理人,我除了不能表达意愿外,还是需要出庭的。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应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或经公证的书面意见,由律师提交给法院,这样被告就不能再出庭了。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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