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行业国家有出台哪些政策?

如题所述

保健品行业国家出台政策有:

1、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3、GB 4789.3-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4、GB 4789.4-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5、GB 4789.5-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6、GB 4789.10-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7、GB 4789.11-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8、GB 4789.15-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9、GB/T 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10、GB/T 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11、GB/T 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12、GB 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13、GB 13432-92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14、GB 14880-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5、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16、GB 14882-94 食品中放射物质限制浓度标准

扩展资料:

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行为,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

第三条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食品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1

保健品行业国家出台政策有:

1、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3、GB 4789.3-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4、GB 4789.4-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5、GB 4789.5-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6、GB 4789.10-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7、GB 4789.11-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8、GB 4789.15-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9、GB/T 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10、GB/T 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11、GB/T 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12、GB 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13、GB 13432-92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14、GB 14880-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5、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16、GB 14882-94 食品中放射物质限制浓度标准

扩展资料:

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行为,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

第三条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食品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保健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中国对保健品行业主要有以下政策:
  1、“药健字”分流为“药”“食”
2000年,国家正式颁布撤销“药健字”批号的文件,要求所有“药健字”在2002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2004年1月1日起不得在市场流通。“药健字”产品必须在“药”和“食”之间作出选择:经严格验证符合药品审批条件的,改发药“准”字文号,正式纳入药品流通系统;不符合药品条件,但符合目前保健食品审批条件的,改发食“健”字文号;两者都不符的,撤消文号,停止生产和销售。

  2、“国食”取代“卫食”
2003年4月,国务院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单位,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保健食品的审批职能由卫生部移交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应的保健食品的批号由“卫食健字”将改为“国食健字”。

  3、新法规不断颁布
2005年4月底和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并于7月1日起实施,代替已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提高了审批要求,简化了审批程序,扩大了申报空间(新法规将保健食品功能分为27项,但企业可以申报27项功能以外的产品),明确了法律责任等。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了保健品广告,加大了审批力度,并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品广告。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食品总局对保健食品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承担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 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应答时间:2021-04-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详情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智能问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