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违:上天降下的灾害还可以逃避。
自作孽不可活:自己造成的罪孽可就无处可逃。
孽:罪恶,灾祸。指自己招来的罪孽或灾祸是逃脱不了的。出自《尚书·太甲》曰:“天作孽,犹可 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文意本是"天作孽还可以原谅,但人作孽却不能原谅"的意思,多被引用自作自受时的感受。
拓展资料:《尚书·太甲》分为上、中、下三步曲,这句话出自《尚书·太甲中》,以下是原文:
尚书·太甲中
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作书曰:「民非后,罔克胥匡以生;后非民,罔以辟四方,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王拜手稽首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底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既往背师保之训,弗克于厥初,尚赖匡救之德,图惟厥终。」伊尹拜手稽首,曰:「修厥身,允德协于下,惟明后。先王子惠困穷,民服厥命,罔有不悦,并其有邦厥邻,乃曰:『徯我后,后来无罚。』王懋乃德,视乃厥祖,无时豫怠,奉先思孝,接下思恭,视远惟明,听德惟聪。朕承王之休无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