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我单位今年调入进来的职工,调入后不久原告拿着法院判决书(07年的判决书,判决被告付给原告赔偿金)要求我公司代扣被告工资,年底转给原告。
请问一下,如果法院要求我公司进行代扣款,除了判决书,应该还有另一份单独指名我公司扣款的文件吧?原告光拿着判决书来要求扣款,是否可行?
是否能稍微详细一点,如果法院要求我公司进行代扣款,有哪些程序,手续,文件??
还有个小疑问:如果被告工作了一年辞职跳槽走了,我公司没有进行代扣款,原告能要求我公司给原告此期间的应代扣款不?
我公司应该不算被告方吧,判决书07年的,被告当时不在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