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1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
日常用语中,“法人代表”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两大类:
1)法定代表人(含义如前述);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既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法定代表人
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综上所述,法定代表人本身就是法人代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