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在澳门涉嫌刑事案件。工作是否会解除吗

如题所述

澳门《劳资关系法律制度》对此没有明确的直接规定,但明确规定工作关系的终止理由:“任何事实或严重情况导致根本不可能维持工作关系者,便构成充份理由。”据此,雇主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条链接:澳门《劳资关系法律制度》节录

第八章 工作合约的终止  

第四十三条 工作关系的终止  

一、倘有充份理由,任何一方得终止工作关系,但并无赔偿的支付。  

二、一般而言,任何事实或严重情况导致根本不可能维持工作关系者,便构成充份理由。  

三、无须预先通知或赔偿的支付而可终止工作关系之情况如下:  

a) 透过工作者与雇主彼此协议者;  

b) 当工作关系之订定系为担任具体的工作及经已完成者;  

c) 当工作关之订定系为偶然性或季节性的工作者;  

d) 当工作关系之订定期限不足一年者,倘曾被续期三次者则除外。  

第四十四条 由雇主主动取消工作关系之充份理由  

一、除其他外,足以构成雇主取消工作关系之充份理由事实如下:  

a) 工作者的过错行为而是违反本法令及合约所衍生义务者;  

b) 所提供服务的质素;  

c) 对工作关系经已协订条件的重大更改。  

二、当所提出的充份理由显示不成立时,解雇被视为不合理,并受法定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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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3
理论上可以办,但到了澳门在你护照信息内是可以查得到案底的,澳门劳工部门及相关企业可能不会录用你。追问

本身就是劳工是否会解除工作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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