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已交房多年但土地证抵押贷款未解押,业主办不了产权证,谁的责任?

开发商已交房多年但土地证抵押贷款未解押,业主办不了产权证,谁的责任?

一般是开发商的责任,具体看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以及是否缴纳了办产权证的费用和资料,同时看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合同约定逾期超过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超过了这个时间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开发商土地证被抵押不影响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土地使用权证是需要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的欠款还清,撤销抵押后,才可以办理的。在开发商未撤销土地证抵押的,购房业主是办理不出土地使用权证的。对于购房者来说不合理。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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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8
在中国,房地产开发商都是这种模式操作的,因为它的钱在拍地的时候就被国家拿走了,等到开工建设的时候就没钱,所以就用土地证抵押从银行借钱,这个时候是不会给你办理分户土地证的,银行的贷款下来,开工建设,同时预售许可证下来,开卖,再用买房人的钱盖房,等到房子差不多盖完了,估计也卖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把银行的钱还上,解抵押,办理每一家每一户的房地证,注意是房屋和土地二合一的证件,然后交到购房者手上,这个时候你才算真正的房屋所有者。这是中国模式,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就像楼上说的,时间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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