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是服务型行业,而招聘岗位为销售类型,由于企业工作性质,每天都需要接待不少客户,人来人往下被病毒感染的几率也会加大很多,如果员工都接种了疫苗,会让员工自身有抵抗力,不管从哪一个层面来看都能减少风险。当然企业也不是强硬要求员工一定要打疫苗,如果能够出具身体不适合打疫苗的证明,企业也不会强行要求这一点,自然也可以正常入职。
对于这一现象,有专家表示,商场,超市等工作岗位确实需要服务人员自觉接种疫苗,但接种与否不应该和入职有所联系,这样的行为尤为就业公平原则,各个单位不应该为了管理便利,就层层加码,让求职者面临如此尴尬。对事件中男子来说,没有接种原因并非自身不愿意,而是身体不允许,但相关医院又不愿意出示证明文件,这就意味该男子将失去所有要求接种单位入职可能,而这一点如果不能解决,将会是社会面普遍问题,不会只局限在男子艺人身上。
就笔者个人而言,疫苗确实很好,但也有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接种,对于这部分人,我们不应该歧视,更不能剥夺他们求职机会。很早之前我们就有职场之上,男女平等说法,而现在这个理论在求职者是否接种一样适用,也许聘用这样的人,对企业有风险,但如果他们能够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能够做好个人防护,笔者想风险系数会降低很多。防疫防的是病毒,不是人性,更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我们应该要用更加科学的方式面对疫情,面对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