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三号线60年历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大概从1957年开始的时候,3号线就已经纳入轨道交通的线网规划了。1957年是线,是一个南北向的线,位于西部。1956年,五位苏联专家来到北京,凭借参建莫斯科地铁的经验,指导绘制了北京地铁最早的线网设计规划图。这份规划,在当年并没有立即付出实践。9年后的1965年7月1日,北京地铁一号线正式开工,而实施建设的规划线路则发生了巨大变化。1971年1月15日,北京地铁1号线开始进行试运营。同年3月,北京地铁2号线,复兴门站至建国门站开工,并同步修建3号线的预留换乘站台。但3号线的规划,再次面临调整。1984年,2号线开通运营,为3号线预留的东四十条换乘站也完成了修建。但就在大家认为地铁3号线修建即将开始的时候,工程却迟迟没有进展。其实在1999年,北京计划八通线和13号线的时候,3号线也提上日程了,主要还是基于这条线施工特别难,投资特别高。它主要是解决城市向外围疏解以后的居民出行问题。直到2017年,历经60年数次搁置、改版的北京地铁3号线规划一期工程完成批复,正式开工。但要在上世纪70年代的预留车站基础上改扩建一个新站,这在全国都属于罕见。他们需要让这座跨越半个世纪的“站中站”实现与2号线的对接。但对接的第一步,已堪称难上加难。2020年的11月底,3号线必须下穿完成已经存在的2号线。在地铁施工中,穿越已有的线路的施工被评为特级风险源。如今,工程施工不断推进,离这个特级风险源已经越来越近了。而且铁锹挖土、疫情暴发……施工困难重重。

法律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本市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重大事项。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相关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保护区和站前广场的综合治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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