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如题所述

自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30日内发放。
一、成都市公安局:来蓉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
2.合法稳定住所;
3.连续就读;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二、成都办理居住证的方法是: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三、成都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二)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d.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3.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原件);
(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5.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1)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2)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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