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民法典》自施行后,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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